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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校园占地14公顷,校舍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华东政法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高等院校之一,它的任务是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总方针,具有比较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法律人才。

  华东政法学院是1952年6月14 日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筹建的。院址在原圣约翰大学所在地。1952年10月,按照华东区高等学校调整设置方案,华东政法学院由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圣约翰大学政治系、沪江大学政治系、社会系、震旦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上海学院、安徽大学和厦门大学的法律系等9所高校中的12个院系(其中厦门大学法律系38 名学生)于1953年9月合并而成,学制4年。

  华东政法学院发展的历史曲折艰辛,1958年8月9日,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将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历史研究所合并成立上海社会科学院。当年学院即停止招生,在校学生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系。1963年9月24日, 以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为基础筹建华东政法学院,次年暑期开始招生。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招生。1972年5月被撤消。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于1979年3月19日, 经国务院批准又恢复了华东政法学院,从此,华东政法学院才走上了生气勃勃的发展道路。1979年暑期招收了第一批本科生303名,并相继恢复夜校部、函授部。198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开设自学法学专科。198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从单一的法学专业,又发展了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犯罪学等3个专业。1986年10 月建立了国内第一个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和华东地区第一个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近年来,华东政法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教育机构,形成了以本科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夜大学、函授部、自学考试和培训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1989——1990年度,在校本科生2115人、研究生75人、夜大学生611人、函授生2095人。

  华东政法学院竭尽努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据1990年12月份统计,全校408名教师中,有教授14名, 副教授74名,其中最年轻的副教授仅31岁。他们中的许多人学术造诣深,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全国性的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

  华东政法学院与国外的学术交流起始于50年代。改革开放政策更使该项活动日益频繁。截止1990年,已办了16期外国人暑期汉语法律讲习班;接受了15名外国普通进修生;同4个国家的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联系,分别签订了协议:接待来访外宾364余批、1200余人次。与此同时,派出44人次出国留学,有48%已学成回国,在各自的教学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

  华东政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条件日益改善。1984年10月,新建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有6564平方米,藏书40多万册,其中外文法学图书近5千种。学院现有实验室5个,它为上海、江西、江苏、山东、浙江等省市的公检法司业务部门进行了司法技术科学鉴定,更是《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学的重要实验场所。实验室拥有教学必需的仪器设备。

  广大教师在以教学为主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万针,为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服务,承担了国家、司法部、上海市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个,已取得一大批科研成果。据统计,自1979-1988年底止,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教材、论文和调查报告等)2653项,其中55项分别获得司法部、华东地区、上海市和有关省的优秀学术成果奖。

  华东政法学院的招生以华东六省一市为主,现也在全国其它省市招收少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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