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和基金,建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完善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沟通机制;第一次提出到“十二五”末,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科研项目数据互联互通。
●第一次明确提出对基础前沿科研项目、公益性科研项目、市场导向类项目以及重大项目四类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杜绝项目“拉郎配”,项目评审意见应及时反馈项目申请者,探索开展重大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价。
●项目管理部门不得在项目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首次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在资金使用中强调“五不得”;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的结算方式,首次提出在事业单位按规定对科研项目实行“公务卡”结算;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科技报告等基础性制度;吸收一线科研人员和海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评估评审,一线科研人员的比例达到75%左右。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此同时,我国财政科技经费在管理方式、使用效率和经费监管等方面也面临挑战。
如何避免科研项目分散重复?怎样使项目和资金管理科学透明?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针对近一段时期科技界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回应了科技体制改革中的诸多难点热点,明确了“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并提出多项改革举措。为此,科技日报进行相关解读。
针对管理政出多门、计划重复分散,加强统筹协调
问题:目前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过多过散,重复交叉;科研工作多头管理、渠道太多、政出多门,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存在分散低效的问题;各部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缺乏互联互通,造成一题多报、一项成果多处交差。
对策: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对今后新设立科技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现行各类科技计划进行优化整合,对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实施效果不好的,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调整。
加强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的顶层设计,发挥会商与沟通机制作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在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并将统筹协调后的年度科技计划重点工作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分头落实、协同推进。财政部门在科技预算安排方面要综合平衡。
首次提出到“十二五”末,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科研项目数据互联互通,为加强宏观统筹和项目查重提供技术支撑。具体时间表是,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2015年年底基本实现与地方科研项目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开放服务。
针对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管理方式单一,实行分类管理
问题:对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管理方式程序要求一致,不尊重科研规律,较为粗放。
对策:为了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对科研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具体分为四类。
对基础、前沿科研项目,要突出创新导向,聚焦原始创新,充分尊重专家意见,通过同行评议、公开择优的机制遴选项目,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实施环境。对公益性科研项目,要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提高项目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市场导向类项目,要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多种方式支持,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企业主导项目组织实施的机制。对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突出国家目标导向,主要通过定向择优等方式遴选优势单位承担,并组织其他单位协同攻关,强化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首次设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和关键节点目标,加强全过程管理和节点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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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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