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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两个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学生享受全方位资助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一是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二是为义务教育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2012年,国家按照每生14元的标准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新华字典》,使每个学生都能用上字典。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基本解决了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保障每个孩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一是出台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减免,经济上有困难的,纳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二是设立高考录取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自2012年起,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中西部地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目前,高校学生资助项目最多,实现了入学前、在学期间和毕业后的“全程资助”。
扩大两项资助范围,中职免费高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惠及更多学生
——两次扩大中职免学费费范围,政策惠及所有农村学生。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由原来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2年,中职免费费范围再次扩大至所有扩大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是继义务教育免学费之后国家出台的又一个重大免学费政策,对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扩大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范围,政策惠及在校大学生。2011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研究出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决定将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由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吸引更多在校大学生投入国防建设,大大提升了军队兵源质量,为我国国防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
调整两项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两次提高义务教育“一补”标准。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从2009年的5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初中从750元提高到1250元。
——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教育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8月15日至9月15日,高校新学年开学期间,教育部在中心设立24小时政策咨询和投诉热线电话,请大家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顺利迈进大学校园、圆青春之梦。
张光明主任表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健全,但落实政策、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全力推动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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