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奖奖励评审:严格规范 确保公平
记者6月10日从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国家科技奖的奖励评审工作,维护国家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今年的评审措施在保留以往随机双盲遴选专家、交叉分配和封闭管理人员、电话异地答辩等措施基础上,加强了推荐把关、扩大项目公告内容,并严格规范评审程序。
据悉,今年的评审工作明确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是推荐项目(人)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主体。承担推荐工作的118个单位,推荐前全部进行了推荐公示,并要求被推荐项目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方可推荐报奖,确保了推荐项目和人员的真实性。其中,90个推荐单位的推荐材料报经省部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审批,加强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授权机关的把关和审核工作。
此外,奖励评审阶段还增加了公示的内容和途径,在原来公示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自然科学奖增加主要学术代表作、主要完成人贡献,技术发明奖增加拥有授权的知识产权情况,科技进步奖增加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公示方式也从过去的仅公布于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增加了在科技部网站和科技日报等媒体公告,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 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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