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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族教育
一是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十二五”民族地区国家及区域发展规划,明确和细化今后一段时期民族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思路、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印发《关于加快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二是继续落实中央西藏工作和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成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新疆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双语教育和中职教育两大重点,抓好双语教育的学校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师生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建设、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完成2011年南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再提高10个百分点的招生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已明确的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普及学前双语教育、普及高中阶段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19省市对口支援新疆82个县的工作,重点抓好前三年教育项目,组织协调支援西藏、支援青海的对口支援工作,争取在解决特殊困难上有所推进。三是提高内地各级各类民族班管理水平。针对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类型不断增加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和深入研究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混合编班、教师建设、促进就业以及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督促指导承担办学任务的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技能教育和文化基础教育等三大重点,加强内地中职班建设和管理。四是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坚持中小学新学期开学上好民族团结第一课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有关要求,组织修订适合各学段教学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指导地方和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做好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办学10周年纪念活动。五是积极开展双语教育科研工作。建立双语教育科研机构,统筹双语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抓好双语教育的教学规律、学习规律、培养目标、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学校管理、课程体系、教师标准、教学评估等10个方面重大课题的科研工作。
四、校安工程
一是落实建设重点。按照省级政府审定批准的工程规划,本着科学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工程的区域重点和工作重点,制定好2011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集中力量解决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安全问题,努力完成三年规划改造任务。二是强化省级统筹。各地在用好中央资金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好省级政府统筹安排资金的责任,确保工程资金足额落实。同时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把有限资金用在确保防震安全和综合防灾。三是加强专业指导。充分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消防)、水利、国土、地震、气象等专业部门作用,按照“安全、必需、节俭”原则,因地制宜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加固改造方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实施科学管理。各地要加强施工项目的科学调度和科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加固改造一所,合格验收一所,安全使用一所。在完成省级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数据录入收尾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管理系统对施工管理的作用。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程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透明的要求,加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安监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对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安全工程不出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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