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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两大任务:育人为本、“以用立业”
坚持育人为本,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根本目的是培养人。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坚持德才兼备、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坚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培养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优良品德。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要重视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以用立业”,着力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教育的发展必须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文章,着力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驱动力、稳定力。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为教育创造更好的环境,包括拿出更多的财力物力支持教育发展,这样相辅相成,螺旋式上升,形成良性循环。因此,教育必须“以用立业”,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主动适应和服务于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将湖北的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实现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互为促进。要抓紧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紧缺人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教学科研,大力营造留住人才、聚集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教育在推进湖北科学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三、着重解决三大问题:教育公平、教育改革、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之中,体现在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既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也是建设教育强省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本质要求。要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推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重点推进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缩小义务教育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力争在2015年实现县(市、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20年前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要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把学前教育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解决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问题,决不能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让一个学生失学,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要依法维护教育公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着力推进教育制度和规则公平,大力推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每一名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把改革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活力源泉,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有效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要通过改革解决资源整合问题,解决教育发展的活力问题,解决教育“以用立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解决教育发展某些方面存在的不公平问题,等等。要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教学手段、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学评价制度,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引导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程、关键工程来抓,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要激励“优者从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吸引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投身到教书育人的崇高事业中来,特别是到中小学从教,到农村从教,到艰苦的地方从教。要保障“教者从优”,保证教师政治和生活待遇从优,工作条件和环境从优,使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人人羡慕、普遍追求的职业,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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