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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部地区:农村娃今春上学不用缴费了(图)
2007-01-21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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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部地区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

农村娃今春上学不用缴费了

  1月18日,山东省沂南县孙祖中心小学的孩子们从山东省政府致全省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得知,从今春开始,他们不用再缴费了,孩子们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杜玉葆 李遵和摄

  本报1月20日综合消息 “如今政策真好,农村孩子上学不用缴费了!”2007年,我国中东部地区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至此我国农村地区已全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新年伊始,中东部地区各省份就积极部署有关工作,确保新机制改革所需资金拨付到位,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现象发生。

  确保春季开学资金到位

  山东省省长韩寓群日前主持召开了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教育工作,要求各级政府抓好落实,确保1月25日前将保障资金拨付到学校。1月17日,在山东省财政厅大楼,随着副省长王军民轻点鼠标,山东省2007年第一季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3.86亿元拨付到县。记者在该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首批专项资金拨付仪式上了解到,从今春开学起,山东将全部免除7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杂费,为农民减轻负担18亿元。

  在1月19日召开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上,河南省副省长王菊梅强调,凡达不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慢的县(市、区),将依法对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实行问责。该省还决定,今年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所需的25亿元资金按比例分担,严禁各学校对杂费“先收后免”,县财政要将免杂费所需资金提前拨付到位,不能因拨付迟缓而影响春季正常开学。

  从2006年春季起,福建省也全面实行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全省共免除学杂费资金达6.78亿元,惠及361万农村学生。

  明确各级政府承担比例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被列入了湖南省政府2007年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湖南日前组织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成5个组,赴全省14个市州进行第一轮督查。此次督查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资金的落实、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的安排和人数、教职工地方性津补贴的发放情况等。据悉,湖南今年预计投入新机制资金19.23亿元(不含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其中中央承担61%,省级承担26.1%,市级承担3.9%,县级承担9%。

  浙江省2006年秋季就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513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家庭户均免交学杂费近100元,免交的5.5亿元学杂费全额由各级财政承担。此举标志着浙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这一事件日前被评为浙江省2006年十大新闻之一。实施免除学杂费后,增加的教育投入原则上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对一类地区(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对其他市、县(市、区)根据经济和财政状况,分别按二类地区省补70%、三类地区省补50%、四类地区省补30%、五类地区省补20%给予转移支付。

  严防“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江西省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上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全部用于义务教育。从今年开始,全省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将达到6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将达到80元。该省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07年度湖北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春开学,湖北6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将免学杂费。据介绍,该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面实施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一律停止收取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寄宿制学生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除此之外,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凭“资助证”免缴学杂费和领取免费教科书,严禁“先收后退”和“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这一政策将惠及该省6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记者宋全政 陈强 龙超凡 李伦娥 朱振岳 徐光明 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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