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修订后表决通过
2006-12-30  中国教育报  储召生

字体大小: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月29日下午在京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常委会经过3次审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保护责任。它的颁布实施,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实施以来,对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最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一些新问题的出现,使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七十二条。法律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石家庄出台方案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再延伸
· 专家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 失责父母将剥夺监护
·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
· 北京合适成年人将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 国办发布意见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 18年用“心”保护未成年人
· 优化“网络空间” 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
· 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报告
· 未成年人保护法报告:400万"网瘾少年"难自拔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