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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在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50个)
北京大学科学研究部
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处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研究与发展部
北京林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长安大学科技处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东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东南大学科学技术处
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
贵州大学科学技术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科研处
海南大学科研处
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湖南大学科学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
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处
江南大学科学技术处
兰州大学科学技术处
内蒙古大学科学技术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部
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处
南京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处
清华大学科研院
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
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处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处
四川大学科技处
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处
天津大学科技处
同济大学科学技术处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武汉科技大学科技处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处
西安交通大学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西北大学科研处
西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西南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处
湘潭大学科技处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学技术处
中国海洋大学科学技术处
中国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与设备处
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
重庆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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