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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保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订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本地区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实效。安全教育日当天,教育部将联合公安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应急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国务院妇儿工委、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在北京联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会同相关部门,到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在3月26日安全教育日前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预告,活动当天要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关注中小学生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日前将本省(区、市)活动情况报我部。
联系人:杨晓春 蓝妍
联系电话:010-66097791,66096503
电子信箱:xiaoguanchu@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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