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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教育财政改革,构筑用好4%的政策与制度保障
用好4%的关键,在于不断推进教育财政改革,要依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明确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创新教育经费拨付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监督与绩效评价制度,构筑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的政策制度保障。一是优化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二是要创新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体制机制,增强拨款的公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各级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增加基本经费拨款比重,适当削减各种专项拨款,探索建立以基本经费为主、奖励性和竞争性经费为辅的教育拨款制度。三是要完善财政性教育经费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制度。用好4%还在于如何管好4%,这需要坚持依法理财,完善财政性教育经费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全面推行财政性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学校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经费管理水平,有效防止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加强财政性教育经费监管,构建包含人大和政协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教育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多层次监督体系。严格财政性教育经费审计,重点完善对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校长责任审计制度,严肃查处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行为。健全财政性教育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将经费预算、使用和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各级政府和学校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构建科学的多层面和多维度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积极鼓励社会、专家和学生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郭庆旺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教育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教授,贾俊雪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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