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09年第5期 > 2009年度“质量工程”专刊
国家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指南
2009-05-05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字体大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要求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附件5)。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2.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详见《2009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附件6);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详见《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附件14)。

  3.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 国家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国各高等学校。

  5.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6. 我司将定期对国家精品课程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国家精品课程称号。对于2003至2008年的国家精品课程,我司将按年度单独进行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申报限额

  今年计划评审产生650门国家精品课程,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课程600门,网络教育课程50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含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的推荐限额见《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附件3)与《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附件7),超额推荐不予受理。

  鼓励不同种类课程申报,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4门(含4门)的同种课程(见附件4),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大学英语除外)。医药类课程因专业主要课程设置的特殊要求,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6门(含6门)的同种课程(见附件4),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各高校可以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报。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指委以及申报学校分别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信息如与上年有变化,请于4月30日前告知教育部高教司(发送邮件至gaojs_lgc@moe.edu.cn,格式见附件11)。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具体步骤如下: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省级精品课程中确定拟推荐申报的国家精品课程,将推荐公文(1份)分类报送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申报平台上(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http://www.jpkcnet.com/,点击网页左边“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中“课程申报”进入后,点击“教育厅/教委申报登录”进入)录入本年度推荐的国家精品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学校名称等信息。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有关推荐课程所在学校的申报密码,并告知各相关高校。

  以上工作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0日前完成。

  (4)各相关高校精品课程负责人设置有关推荐课程申报密码,并通知课程负责人填报。

  (5)课程负责人依据所在学校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点击“课程负责人申报登录”进入)进行填报。

  以上工作请课程负责人于6月17日前完成。

  4.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请参考《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见附件10)。各高校可根据情况向有关教指委申报(教指委联系人信息已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公布),具体步骤如下:

  (1)各教指委在申报平台(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http://www.jpkcnet.com/,点击网页左边“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中“课程申报”进入后,点击“教指委申报登录”进入)上录入本年度推荐的国家精品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学校名称等信息。

  (2)各教指委设置推荐课程的申报密码,并告知相关课程负责人。

  以上工作请各教指委于6月24日前完成。

  (3)6月30日前相关课程负责人依据教指委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点击“课程负责人申报登录”进入)进行填报。

  5.军队院校的国家精品课程主要由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组织评审,报教育部批准后统一发布。不涉及保密的通用课程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指委统一申报,但1门课程只能从1个途径申报。所有公安类课程(公安技术和公安学)由公安部组织评审,只能通过公安技术教指委组织申报。

  四、联系方式

  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联系人:许明杨 戴光麟

  电  话:010-66097821

  邮  箱:gaojs_lgc@moe.edu.cn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张源(本科) 联系电话:13851790200,栾君(高职) 联系电话:13851799912

  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处

  联系人:张 月 林 宇

  电  话:010-66096232

  邮  箱:gzjpk@moe.edu.cn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  编:100816

  附件3: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

  附件4:2009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

  附件5: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

  附件6:2009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略)

  附件7: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略)

  附件8:2006-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略)

  附件9: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09)(略)

  附件10: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1: 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略)

  附件12: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略)

  附件13: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略)

  附件14: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附件15: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网络教育,2009)

  附件16: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网络教育)(略)

  附件17: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网络教育)(略)

  附件3:

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

  1.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表

  单位: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额
北京 64 湖北 62
天津 28 湖南 48
河北 18 广东 46
山西 17 广西 16
内蒙古 11 海南 4
辽宁 35 重庆 18
吉林 24 四川 45
黑龙江 33 贵州 10
上海 50 云南 11
江苏 69 西藏 4
浙江 35 陕西 42
安徽 29 甘肃 12
福建 22 青海 4
江西 16 宁夏 4
山东 56 新疆 9
河南 2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2.教学指导委员会名额分配表

序号 教学指导委员会 配额
1 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3 历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4 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 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6 政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 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8 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9 档案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0 经济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2 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3 公共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4 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5 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6 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7 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2
18 数学与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19 物理学与天文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0 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1 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2 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3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4 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5 地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6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8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9 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
30 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8
31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10
32 轻工与食品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3 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34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5 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6 仪器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7 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8 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 12
39 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40 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8
41 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7
42 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
43 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44 石油天然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5 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46 测绘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47 武器学科、航空航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8 安全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9 交通运输与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0 公安技术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51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7
52 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
53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4 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 3
55 农林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6 植物生产与草业科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7 森林资源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8 环境生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9 动物生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0 动物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1 水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2 农林业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3 农林经济与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4 食品与营养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5 医药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6 基础医学专业与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
67 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8 临床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69 医学技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0 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5
71 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72 法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3 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4 药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4
75 信息安全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6 印刷包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7 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3

  附件4:

2009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

序号 课程 已入选数 序号 课程 已入选数
1 财政学 5 36 大学计算机基础 4
2 货币银行学 4 37 电工学 4
3 计量经济学 4 38 电机学 4
4 西方经济学 4 39 电子技术基础 5
5 政治经济学 9 40 工程热力学 4
6 法理学 5 41 工程制图 8
7 刑法学 5 42 化工原理 5
8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9 43 机械设计 7
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 44 机械原理 7
10 大学体育 6 45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4
11 古代汉语 5 46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12 现代汉语 4 47 理论力学 12
13 中国古代文学 4 48 数字信号处理 4
14 中国古代文学史 4 49 水力学 6
15 中国现当代文学 4 50 信号与系统 4
16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5 51 自动控制原理 7
17 大学物理 8 52 生态学 5
18 大学物理实验 10 53 植物生理学 4
19 动物生物学 4 54 植物学 4
20 分析化学 5 55 作物栽培学 4
21 高等数学 10 56 病理学 6
22 量子力学 4 57 内科学 6
23 生命科学导论 4 58 生物化学 7
24 数学分析 6 59 管理信息系统 4
25 数学实验 4 60 管理学 8
26 统计学 4 61 审计学 4
27 微生物学 5 62 市场营销学 4
28 物理化学 9 63 行政管理学 4
29 细胞生物学 5
30 遗传学 4
31 有机化学 6
32 运筹学 4
33 材料科学基础 5
34 材料力学 8
35 传热学 4
 

        附件5: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

  1.评审指标说明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的评审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确保学生受益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重视以下几个问题:①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②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③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④在教学队伍的建设上,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4)本方案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指标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占20%。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2.评审指标及内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评分等级(Ki)
A B C D E
1.0 0.8 0.6 0.4 0.2
教学队伍 20 分 1-1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 教师风范、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 6分
1-2 教学队伍结构及整体素质 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人员配置与青年教师培养 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鼓励有行业背景的专家参与教学团队 6分
1-3 教学改革与研究 教研活动与教学成果 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省部级以上的教学成果、规划教材或教改项目;发表了高质量的教研论文 8分
教学内容 20 分 2-1 课程内容 [1] 课程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设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 10分
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
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2 教学内容组织 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 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或其他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10分
教学条件 20 分 3-1 教材及相关资料 教材及相关资料建设 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10分
3-2 实践教学条件 实践教学环境的先进性与开放性 实践教学条件能很好满足教学要求;能进行开放式教学,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3-3 网络教学环境 网络教学资源和硬件环境 学校网络硬件环境良好,课程网站运行良好,教学资源丰富,辅教、辅学功能齐全,并能有效共享 10分
教学方法与手段 20 分 4-1 教学设计 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 重视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 8分
4-2 教学方法 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及其效果 重视教学方法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12分
4-3 教学手段 信息技术的应用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教学效果 20 分 5-1 同行及校内督导组评价 校外专家及校内督导组评价与声誉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优秀;有良好声誉 4分
5-2 学生评教 学生评价意见 学生评价原始材料真实可靠,结果优良,应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学生评教数据的佐证材料 8分
5-3 录像资料评价 课堂实录 能有效利用各种教学媒体、富有热情和感染力地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内容娴熟、信息量大;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8分
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 专家依据《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所报特色及创新点打分 40分
所在学校支持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得力 30分
辐射共享措施有力,未来建设计划可行 30分

  [1] 根据课程类型,在“课程内容设计”中参照相应要求进行打分。

  附件10:

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确定联系人

  第一条  教指委确定1名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联系人,具体负责精品课程推荐申报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将联系人个人信息报送教育部高教司(本科相关学科教指委报送高教司理工处,高职相关专业教指委报送高教司高职高专处,联系人信息如与上年相同无须再报),其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上予以公布。

  二、组织申报与评选

  第二条  教指委推荐申报的课程必须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一经推荐,该课程不得另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第三条  教指委应根据学科、专业类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优先鼓励不同种课程申报,优先推荐体现专业特色与教学改革方向的课程。

  第四条  教指委须以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形式遴选产生最终推荐课程,其中会议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通讯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应为所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评选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被推荐单位的委员一律不得参加评审。

  三、报送材料

  第五条  教指委最迟不得晚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周,将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公文(公文样式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下载)及其电子文档报送教育部高教司。

  第六条  教指委应将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公文抄送至被推荐课程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  教育部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公示教指委的推荐课程名单。

  第八条  各教指委在申报平台上录入本年度推荐的国家精品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学校名称等信息。

  第九条  各教指委设置推荐课程的申报密码,并告知相关课程负责人。相关课程负责人依据教指委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申报平台进行填报。

  附件14:

2009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一、指导思想

  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及网络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的方向,适合于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学习支持服务到位,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和共享的作用。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大投入和保障,保证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科学规划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建设。试点高校要充分认识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的意义,不断更新远程教育教学理念,根据我部有关课程建设规范的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的定位、特色和学科优势,科学合理地规划和认真组织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网络教育整体教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试点高校要支持和鼓励校内外的知名教授担任主讲教师,选派本校本学科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逐步形成一支包括教学、辅导、研究、设计和技术等人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精品课程建设团队。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试点高校要准确定位网络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根据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的特点正确处理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与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的关系,正确处理理论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和实践应用知识结合的关系,探索网络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建立适合于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学习型社会的新要求。

  4.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试点高校要重视课程设计,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要以学生为中心设计学习活动、开发学习资源,根据学科内容选择恰当的媒体形式,根据学生的学习条件差异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和传播方式。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提供支持学生网上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条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5.重视立体化教材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试点高校要重视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一体化设计,要加强纸质教材和网络课件等立体化教材的建设。数字化资源所采用的媒体要适当,所运用的技术应遵循相关标准规范。

  6.提供优质的学习支持服务。试点高校要灵活运用多种导学策略,设计并组织多样性的学习活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支持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发展与知识技能的提高。

  7. 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试点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建设,对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参与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要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在高校网络教育中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

  2.课程负责人的条件与要求:

  (1) 课程负责人要由本校教师担任,本科课程的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

  (2) 课程负责人要具有本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且是课程主讲教师之一;

  (3) 课程负责人应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等;

  (4) 课程负责人要负责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等。

  3.申报课程要求已在网络教育年报年检时上报或已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进行目录注册,应在学校网络教育教学平台上运行,并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网络课件(能够支持学生网上自主学习的多媒体教学内容)、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且为学生提供远程教学支持服务。

  4.申报课程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精品课程和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已被评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5.申报课程被评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和维护上网内容,免费对外开放。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将为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投入建设和维护补助经费,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办)将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推进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鼓励学校之间利用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立学分互认的共享机制。

  三、申报限额

  2009年度计划评审产生50门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试点普通高校每校申报课程最多不超过3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及各省级电大参评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申报并排序,申报课程共计不超过40门。超额申报不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由质量办组织,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源办)承担。

  2.申报学校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和申报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个人信息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电子信箱:dce@moe.edu.cn)。

  3.申报学校登陆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专栏),据实填写 “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网络教育)”,并于截止日期前上报。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报。

  4.申报学校将上报信息录入后通过互联网申报。同时,生成文字版申报材料,以公文格式报我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一份)。申报时,还应提供包括文字(教材、教学辅导用书等)、音频视频(数字教学资源等)等多种媒体形式的教学材料(教学包,一份)。

  首次登录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所使用的帐号和密码分别是申报学校联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登录后可以查询到分配给申报学校的多个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由课程负责人分别申报。

  5.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

  五、其他

  1.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学习过程及支持服务过程信息等。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2009年度网络教育精品课程评审要求各门课程提供开放的学习资源链接,无需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直接登录,便于各单位观摩交流。

  3.填写申报表时,重要的内容要求举证。

  4. 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可以从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网址:http://www.jpkcnet.com/)和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cdce.cn)查询。

  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联系人:杨华杰,电话:010-66097822(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资源办联系电话:010-51686477;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9831366转8030。

  附件15: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网络教育,2009)

  一、评审指标说明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2.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资源和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等特点和网络教育特色的示范性课程。课程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内容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原则,教学组织适合于成人从业人员业余学习和终身学习,遵从网络教育规律,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学习支持服务到位,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和共享的作用。

  3.本指标涉及教学理念与课程设计、教师队伍、教学内容与学习资源、教学活动组织与实施、学习支持服务和教学效果等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全部内容。针对学生业余远程学习的特点,特别强调了教学过程组织和支持服务,强调了学习效果。课程的特色也重点关注该课程是否体现了网络教育的特点,通过精心设计、精心组织教学而使教学取得了切实的效果。

  4.本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方案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及政策支持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及政策支持占20%。前六项一级指标为综合评审部分。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分值。

  二、评审指标内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评价等级(Ki
A B C D E
1.0 0.8 0.6 0.4 0.2
一 教学理念与课程设 计 10 分 1-1教学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 能够根据远程教育规律、成人业余学习特点、自主学习需要及网上学习支持要求进行教学整体设计 5
1-2课程总体设计 课程目标、内容与学习资源、学习活动、学习评价 能够根据专业特点、培养要求及学生层次制定课程目标;根据课程目标及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选取学习内容、开发学习资源;以学生为中心设计学习活动;合理运用多种学习评价方式 5
二 教师队伍 15分 2-1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 学术水平、教师风范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具有与课程相关的深厚专业背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师德好 5
2-2队伍结构 人员配置、知识结构 教学、设计、技术等人员配置齐全;结构合理 5
2-3教学研究与从业经验 教学经验、研究成果 主要人员具有丰富的网络教学和课程建设经验;有相关教学、科研论文和成果 5
三 教学内容与学习资源 24分 3-1教学内容 规范性、知识覆盖面、适用性、扩展性 教学内容符合课程目标要求,知识结构合理;知识点覆盖面达到了课程定位的要求;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符合成人学习者特征;提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丰富的资源,形式多样 10
3-2人机交互 界面设计、文字符号、交互设计 页面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页面信息量适度;文字精炼,表述准确,符号规范;导航清晰、明确,链接深度合理,并为学习提供讨论、交流的论坛,界面访问快捷 7
3-3技术特征 载体形式、传递方式、技术适当性、遵循标准 根据课程内容选择恰当的媒体形式和传播方式;通过一体化设计建设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根据学生的学习条件差异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媒体与技术运用适当、合理;遵循CELTS (China ELearning Technology Standardization)系列等相关标准; 7
四 教学活动组织与实施 16分 4-1学习活动组织 学习目标、多种策略运用、活动指导、活动支持条件 有明确的学习活动目标;能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开展学生的学习活动;有必要的指导,能为学生提供帮助;提供支持学生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条件,并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对学习能力的培养 8
4-2学习评价 评价手段、反馈及时性、学习过程记录 能够根据课程特点采用作业、在线练习等多种评价方式,练习题或测试形式多样、题量充足;反馈及时;能记录学习和交互过程,并用于学习评价和教学研究;作业管理规范 4
4-3实践教学 实践活动组织、实践条件 根据课程要求和具体情况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提供实践方案或指导建议;提供相应的实践教学条件,采用信息技术促进实践教学 4
五 学习支持服务 20分 5-1支持服务内容 学习支持与技术支持及人文关怀 提供关于课程安排、课程内容答疑、资源使用、教学管理等与学习有关的支持服务及人文关怀 9
5-2支持服务人员 人员配备 配备素质较高的人员队伍,负责教学辅导、技术支持、学生管理与咨询等服务 4
5-3途径与保障 学习支持服务的途径、制度、规范性 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有相应的服务保障制度,反馈及时有效;并有服务记录 7
六 教学效果 15分 6-1学生反馈 成绩分布、学生对课程的反馈 学生成绩分布及合格率合理;学生通过网络对课程进行评价,评价材料真实可靠,满意度较高 5
6-2作业评价 学生作业 学生根据课程特点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按时提交作业,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及效果达到教学要求 5
6-3同行及自我评价 评价、声誉、资源共享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优秀,自我评价实事求是;有良好声誉;资源在校内或校外实现了共享 5
特色及政策支持 课程在培养目标的定位、教学内容选取、资源开发、技术手段应用、教学活动组织、学生支持服务等的一个或几个方面特色明显,效果显著 80
所在学校支持鼓励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得力 20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
· 参加国家精品课程“有机化学及实验”培训的一点体会
· 中国农业大学6门课程入选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
· 南航《工程训练》课程荣获“国家精品课程”
· 温大《鞋靴结构设计》课程获年度国家精品课程
· 湘潭大学新增2门国家精品课程
· 武汉大学8门课程被评为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
· 首都师范大学新获得三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
· 清华大学7门本科课程入选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
· 华南理工5门课程获评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