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聚焦 十八大特别报道: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
如同群星所拱之北斗,党的中央组织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中枢,是党的形象的集中体现,世人也可以从中判断整个党是否有威望、是否可信赖、是否有力量。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在党的中央组织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关。
在中央一级,为确保中央权威和党内民主,主要是成立类似“中央委员会”的一级机构。但是,不同性质和类型的政党,它的中央组织机构的性质、地位、产生和构成等也是不相同的。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中央委员会”组织的存在,大多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存在,通常不起日常的领导作用。而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关系上一般上下组织分明,内在联系紧密,相互间存在着较强的制约关系。那么,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两委”)又是如何构成和运作的呢?
“两委”是如何产生的?
“两委”的产生是一个自上而下的选拔和自下而上的选举相结合的过程,历史上,党的中央委员会都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和原则却比较复杂。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中央委员会决定。比如,1949年1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书记和委员都是由中央决定的。
二是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比如,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了中央党务委员会。1945年和1956年党的七大和八大通过的党章都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比如,党的五大后中央政治局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规定:为了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1928年党的六大决定设立的审查委员会时也是规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二大党章,及此后的党章都做了如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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