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举报为何没能撼动张曙光参选院士资格
“谁推荐、谁调查”模式是中科院规定的
举报无效后,张曙光一路过关斩将,成功来到最后一轮。最终,他以7票之差落选。
中科院技术科学部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卢强回忆,其实,当年中科院收到了不少人对张曙光的投诉,按照中科院对投诉的处理办法,通常会由常委会指派人员去向被投诉人单位、被投诉人了解情况。
“但是,铁道部人事部门反馈说,查无这些人。因为一些举报人署的是假名。”卢强说,按照中科院的规定,增选院士过程中并不受理匿名、经核实为假名的投诉。
此前,周利的举报信署名为“一位老年科技工作者”,也没有附上联系方式。他自称知道不受理匿名投诉的规定,“但是,我的举报有明确的线索,中科院应该会重视并调查。”而且,他认为,“相信只要愿意调查,并使当事人的个人安全得到保障,事实真相是不难查清的”。
卢强透露,后来,调查此事的工作人员拿着中科院的公函,找到了铁道部的一些科技干部,那些科技干部都表示“没有代笔”。
接下来的进展让卢强有些哭笑不得。工作人员拿回了盖有铁道部公章及铁道部人事部门公章的说明,随后把调查结果向院士们宣读,称学术成果确实是张曙光的,“在大会上宣读的调查结果,说铁道部认为,书确实是张曙光写的,也找不到别的人帮他写。”
多位院士证实,铁道部当年力荐张曙光,态度很强硬,且非常肯定地把高铁的成就全部归在张一个人头上。卢强说:“铁道部的推荐材料写得非常清楚,说他在高铁里面有特别杰出的贡献,用的都是最强烈的褒义词。”
事实上,在卢强看来有些荒谬的“谁推荐、谁调查”的模式,并未违反当时适用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2006年修订)。办法第七条规定了核实投诉的3种方式。
“对归口初选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由院士工作局具函并附投诉材料,请其归口初选部门提出书面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加盖人事组织部门印章,在规定时间内寄送院士工作局。”张曙光适用的显然是第一种。
此外,对院士推荐的候选人,则由推荐院士向院士工作局提供书面说明。至于各学部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核查的投诉问题,可指定有关院士组成调查小组进行核实,再提出书面调查材料。
这一办法在数年后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要求,调查小组的组成至少要有3位院士,并实行回避制度。为保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调查小组应注意听取不同方面(包括被投诉人)的意见,在调查中应逐个听取意见。
对于匿名投诉的态度,修订也作了完善:“匿名、经核实为假名的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如涉及实质性内容,提交学部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然而,就在2008年版新规定生效的第二年,进行了“学术包装”的张曙光再次成为初步候选人。
当年参评院士时,张曙光又提交了两本新的专著。有人建议周利再次举报张学术造假,但他没有动笔:“两年又写了两本专著,如果院士们连这个都分不出真假,中科院的水平也就这样了。”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告诉记者,据他所知,2009年的确又有人举报张曙光学术造假,“几乎每位院士都接到了举报信”。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甚至有部分院士做了工作,劝人不要投张曙光的票。
但是,这一回,张曙光依然顺利过关,参选资格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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