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常信院士:加强高校学风建设重在落实
加强学风建设,各方面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责
记者:学风建设需要上上下下多方面共同努力,对于各大高校,以及广大教师和学生,有哪些需要落实的?
吴常信:对于高校,除了“自律”以外,还要从“他律”的角度,做好监督和制度建设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要对学风建设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要敢于揭发学术不端行为。比如,2002年SARS病毒刚发生时,之所以会造成公众恐慌,主要是因为刚开始时对疫情隐瞒不报,老百姓不知道问题有多严重,越是这样越容易引起猜疑、谣言;后来,每天都通过各大媒体对疫情作公开、详细的报道,教大家如何预防、如何克服,并采取措施积极治疗,终于稳定了局面,疫情很快得到了控制。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也一样,高校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对于社会上已经揭露出来的、情节较为严重的、有损公众利益的不端行为,要把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对公众有所交代,不可不了了之。合理的制度、有效的监督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保障。首先,要有合理、健全的规章制度。具体的细则可由各单位自行研究制定,要对不端行为的处理有明确的说明,做到奖惩并举,这就使得想要犯有不端行为的人会在心理上有所畏惧。这种制度约束甚至可以上升到更高一层上的法律界定。当前,我国在法律上还没有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规定。比如,A说B的文章内容或思路是抄袭或剽窃别人的,B要告A诬蔑、诽谤,想要诉诸法律去起诉A。但现行法律制度上还没有这个规定,最终无法判定双方的法律责任。所以,也期待着相关的法律条文能够逐渐完善起来,以便对人们的不端行为有更进一步的法律约束。其次,要做好有效的监督工作。除了学校的监管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和作用也许会更为强大。新闻媒体把某学术不端行为揭露出来,置之于大众的监督之下,借助社会舆论的作用,让想要犯错的人有一分心理恐惧:若一旦有不端行为发生,揭发出来后其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扫地,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对于教师,除了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加强道德自律外,可以考虑在外界的制度建设上对其施加影响,把科研诚信纳入高校教师年度考核中,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教师科研诚信档案的设立,对教师科研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以更进一步增强其科研自律性。比如,学生发表文章,署上导师的名字,那么导师就对文中的抄袭、剽窃等不端或不规范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如果导师把关不严,文章中出现了抄袭和剽窃现象,就会影响导师的科研诚信,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中。教师科研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可以规定一定时期内,比如三年内不允许申报科研项目或参加奖励评审。这样,教师自然就会对学生的论文仔细审阅,严把质量关,指出其中的不端之处,指导学生应如何改正,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这种言传身教,会使培养出的学生具备优良的学术道德和品格。当然,教师科研诚信档案的建设不能流于形式,要避免走过场。科研诚信档案要真正发挥作用,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建立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比如,对于教师的由于不知晓某项学术不规范行为,而犯下的过错记入诚信档案中,但经过一段时间,如三年,他再没有过科研不诚信的记录,并且学术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的,是否可以考虑抹掉之前的不良记录。这需要各高校对科研诚信档案的具体实施细则作出明确的制度规定。
对于学生,主要是从提高其自律性的角度考虑,对他们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如果说我们对优良的学风建设、规范的学术行为等能够进行及时宣传与教育,进行正面引导,那么从最基本的道德层面就会让学生觉得不应该有不端行为的事情发生。一些高校已开设了专门的科研诚信课程,有的作为选修课、有的为必修课,有专门的教材,并设有学分。像北京大学已经开设了很多年,包括中国农大也开设了这样的课程。我个人认为,开设科研诚信课程很有必要,但一定要有实效。如果只是拿一本教材在课堂上单纯地讲授,教师所讲内容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共鸣,仅是在应试教育中加了一门课,那就与开设这门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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