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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对教师的尊称,《礼记》郑玄注:“先生,老人教学者。”《孟子·告子》注:“学士年长者,故谓之先生。”韩愈《进学解》:“国子先生晨入太学。”
教授,学官名,宋代始为教师的称谓。除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置教授传授学业外,各路、州、县学均置教授,用经术行义教导诸生,并掌学校课试等事。今作为高等学校教师最高一级的职称。
助教,始于晋,协助博士授学生经学。后来国学中均设经学助教,称国子助教、太学助教等。现为高等院校教师的初级职称。
学官,汉代尊称太学教师为学官,又称教官,主持学校教育工作。《史记·儒林传序》:“公孙弘为学官。”
学长,对主持学习事务的教师的敬称,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三:“乃命耆(张耆)为学长,张景宗观察为副学长。”后来,“学长”也用作对比自己年长或比自己年级高的同学的尊称;也用于尊称一般同学。
学正,宋、元、明、清国子监所属教师。其职务是协助博士教学,并做训导工作。元代路、州、县学及书院设学正,明、清州学设学正,负责教育生员。
祭酒,原来指祭祀或宴会时,由年高望重者举酒祭神,为一种荣誉。汉武帝设五经博士,首席称博士仆射,东汉改为博士祭酒,于是祭酒就成为官学中教师的称谓。西晋改为国子祭酒,主管国子学或太学。隋以后称国子监酒,为国子监的主管者。
监学,清末中学以上学堂设监学官,称教师为监学或学监,负责考察学生出入、功课勤惰和起居生活等工作。
司业,官名,兼教公卿大夫等贵族子弟,故后世用作教师称谓。隋朝始设国子监司业,帮助祭酒教授生徒。宋濂《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这里的司业就是明代国子监中的教师称谓。
函丈,《礼记·曲礼上》:“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郑玄注:“谓讲问之客也。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书函中常用作对师长的敬称,犹言讲席。黄宗羲《与陈乾初论学书》:“自丙午奉教函丈以来,不相闻问,盖十有一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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