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二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职业教育 > 职教新闻
教育部:开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新局面
2010-03-19    教育部网站

字体大小:

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努力开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新局面

——教育部在京召开2010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

  2010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于3月18日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主持会议。袁贵仁部长强调,2010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以就业为目标,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袁贵仁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高度重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世界各国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迫切需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作为支撑;就业是民生之本,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社会需要更加公正、更加和谐,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帮助失业人员获得从业技能,支持在岗人员更新技能,提供全民接受更高技能培养培训的机会。因此,继续加强职业教育,这是大势所趋,是人心所向,是国家需要,是人民期盼。

  袁贵仁强调,以就业为目标,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是职业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校企合作既体现了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与行业企业最紧密最直接的鲜明特色,又是当前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的关键环节,更是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重要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制订和实施校企合作的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的试点范围,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教育发展的道路。

  袁贵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把职业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搭建平台,创建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实施载体,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的智慧和力量,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校企合作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广东、河南、辽宁、江苏、湖南五省教育部门和中国机工联合会、三一重工集团、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作了交流发言。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研究机构代表,教育和经济界专家约300人参加了会议。

  相关链接:《国家中长期 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题报道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2014年职业教育八个关键词:鲁班锁、蓝翔上榜
· 教育部副部长:职业教育学生并不是失败者
· 2014年:新形势下我国职业教育的十大突破
· 中国力推职业教育 8个关键词看2014年职教发展
· 八个关键词看2014年职教发展
· 无锡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 教育部:职业院校实践教学需达到三年总学时60%
· 外圆内方建立现代职教体系
·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涉及六方面内容
· 教育部:职校实践教学环节应达到总学时六成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