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9.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加强分类评估;研究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的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分级评估和分层评估;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形成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评估工作氛围。
20.启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审核评估方案;制定印发《关于改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高校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鼓励高校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继续开展专业评估试点工作,推进工科专业认证工作,与行业共同制定认证文件,组建认证组织机构,联合开展认证工作。
2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基础实验室基本规范的研制工作,着力推进资源整合、教学科研结合、校企联合的实验平台建设,加强高校质量保障条件建设;开展中西部地方本科院校实验室建设调研工作。
22.继续开展“211工程”公共服务体系三期项目“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建设。
23.研究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类专家组织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六、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负责的93种重点教材编写出版工作,认真做好中央负责组织实施的重点教材使用推广和教师培训工作,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七、进一步提高司机关建设科学化水平
围绕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心工作,创先争优。坚持司内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向基层学习,加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加强学风建设,建设学习型司局;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司局。 (转自教育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