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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至1970年全国高校停止招生。1970年北京地质学院迁至湖北江陵,改名湖北地质学院;1971年宣化地质专科学校升格为河北地质学院,并于1985年迁往石家庄,1996年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1972年中山大学恢复地质学专业,1978年恢复地质系;1975年西安地质专科学校升格为西安地质学院,2000年与其他院校合并组建长安大学。1975年湖北地质学院由江陵迁往武汉,改称武汉地质学院,1987年更名为中国地质大学。
1977年全国高校恢复统一招生。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地质学院等均有首批硕士专业点和博士专业点。1987年,新更名的中国地质大学分武汉和北京两地办学,并另设基础部和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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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国家教委部署修订理科专业目录,地质理科定为:地质学(为不分专业的院校使用)、构造地质学、地球化学和古生物学及地层学,南京大学还设有一个工科专业"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同年,国家教委主持成立全国地质学教学指导委员会。1993年在全国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论证会上通过了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和西北大学3个地质学专业首批进入基地点,1994年中国地质大学也进入基地点,目前"地质学"共有四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1998年之前,国内地质学类共有五个本科专业:地质学(070601)、构造地质学(070602)、古生物及地层学(070603)、地震地质学(070605w)和地球化学(070604),1998年后,归并为两个,即地质学(070601)和地球化学(070602)。
从1979年起,各地质院校、系陆续向国外派遣留学进修人员,并开展与国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进入20世纪80年代,留学进修人员陆续回国,并有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地质专业人员回国,他们已成为各岗位的骨干,并与国内自己培养的各级学位获得者一起成为跨世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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