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观察
校车安全发展,出路在哪里
2011-12-14    人民日报

字体大小:

  没人愿担的责任谁来担

  校车问题非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但政府不能缺位

  不办校车,还缘于不愿担责,这是很多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难言之隐。一些老师透露,现在一些学校有专门的车接送学生,却不会去相关部门登记,他们就怕“出事担责任”。

  为千方百计规避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很多民办学校都与司机签订了挂靠合同,校车在外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人是车辆实际所有人(即司机或校车承包商)及相应保险公司,学校作为名义上的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记者在南昌市教育系统采访时发现,大部分校车是挂靠在几家固定公司里的。很多中小学、幼儿园都认为,如果车辆不是学校的,交通安全就与学校无关,学校也管不了。

  一些利用自有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由于大多未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政府监管也难以到位。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胡小明说,3年中,只有一所学校到局里盖过章、备过案。

  学校不愿负责,那么,校车究竟该由谁管,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安全发展,出路何在?

  有专家认为,对于校车管理,之所以各部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是因为,校车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种交通运输服务,还是属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或者是一种经营性质的行为,这个问题目前还不清楚。

  山西省人大代表张月芝分析,目前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有实际困难。“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直接管理权,交警有路面执法权但无法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

  “校车问题并不能寄希望由某一个部门负责解决,但是,政府不能缺位,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采访中,专家的观点非常一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李蓝认为,校车的利润率较低,责任较大,如果完全交给自由竞争的市场,恐怕不会有企业愿意办校车。而且,推广校车需要多方面资源,是单纯的社会力量没有能力提供的。比如立法保证校车的路权,完善校车的标准;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多方协调配合等。所以,政府必须承担起主导责任,推动校车工程。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袁桂林也认为,政府应该在办校车的时候,起到主导、协调、监督、服务、保障的作用。政府不一定要具体的负责校车的购买、运营等事务,但可以鼓励企业、学校来办校车,政府负起监管责任,并承担一些统筹规划的工作,比如路线的设计等。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谭克俭则建议,在目前政府财政无法有效满足为公立教育机构购置校车的情况下,可以引入社会中介和资本,通过招标或是承包的方式,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将校车经营社会化企业化,利用社会化资本为公共教育提供服务。(吴齐强  冀 业  贺林平  李 刚)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山西提示校车安全出行 呼吁学生家长抵制“黑车”
· 德阳市安委会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
· 湘潭:重点排查校车安全隐患
· 海南校车事故8死亡学生下葬 家属获抚恤15万
· 追问3小学生被绑架杀害:校车为何不配老师
· 福建:校车列入当地年度综治工作考评
· 别让校车里的孩子再遭遇“遗忘”杀手
· 全国校车部际联办:将校车服务重点放农村地区
· 广东英德一幼儿被困校车闷死 司机和随车老师被刑拘
· 教你两分钟砸校车逃生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