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行政处罚缺乏威慑力
自罗彩霞事件以来,陆续曝出多起冒名上大学事件,情形各不一样,有在权力运作下顶替的,有双方默许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静村分析认为,冒名上大学事件屡有发生,说到底还是人们犯罪压力不大。“这些人不是没有法律意识,不是不知道要懂法守法,而是人们大多认为,这不像杀人抢劫偷东西那么性质恶劣。”
教育部为了制止考试舞弊,在2004年5月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然而,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惩治考试作弊,而不是现实中也很严重的招生腐败。早在2007年,就有消息称《考试法》草案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但至今无果。
作为《考试法》草案专家组组长,徐静村告诉记者,程永珍和李景娥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但是不涉及违法。目前,我国现在还没有专门的针对升学考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教育权被侵占该如何处置也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对于冒名顶替上大学这类事件,只能通过在这些事件中的其他相关的违法行为来进行惩处。
推荐阅读:高校上演生源大战 专家称"预录取"无法律效力
推荐阅读:复旦上海交大各发声明 引发生源争夺"口水战"
推荐阅读:名校为抢生源“撕破脸”预录许诺策反提前登场
推荐阅读:普通农家女孩通过层层审查 冒名上大学并毕业
>>>点击:更多教育资讯
推荐阅读:人大版2011年中国大学50强榜单
推荐阅读:人大版2011年中国大学高考招生50强名单
推荐阅读:人大版2011年中国大学文科招生50强名单
推荐阅读:人大版2011年中国大学理科招生50强名单
以罗彩霞事件为例,2009年10月,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民警王峥嵘——冒名者王佳俊之父被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原犯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而其他例如招办部门、学校所受到的行政或者党纪处分仅限于留党察看,开除党籍,降级等,鲜有涉案人员被处刑事处罚。
“实际上,招办、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才是关键关口,仅是行政处罚很难形成威慑。”徐静村认为。
现行录取体制提供了“便利”
采访前,记者曾设想,可能如同罗彩霞事件一样,这件“顶替事件”藏着众多权力的滥用。但现实出乎记者意料,冒名者和被冒名者都来自普通家庭,程永珍的父母务农,其姐姐也只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
“像李景娥这种情况,从表面看是出于无知,她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但从整体来看,冒名上大学事件频频发生,根源在于目前的计划录取体制。”高等教育问题研究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熊丙奇为认为,从高考到招生这个链条是很脆弱的。“如果一个环节能够打通,后面的环节就可以层层打通。”熊丙奇说,现在学生拿到一个通知书,就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份,无论你是不是顶替的,以前成绩和能力如何,都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身份的转变,进而完成命运的转变。这种现状,使得众多没有能力考取大学或者好大学的人,走上了作弊、顶替、冒名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