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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国家将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在义务教育阶段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或学习困难而失学,在其他教育阶段为每个学生开辟适合成长成才的多样化路径,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其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否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一直为社会关注。对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原则导向,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转发了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在落实过程中,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新要求,建议进一步加强国家和地方政策相互配套,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的有效机制,特别是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多的输入地城市,统筹规划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资源承载能力,将政策重点优先向农民工随迁子女倾斜。同时,输出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还要更加关爱和帮助农民工留守子女就学。
随着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公布,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异地高考方案呼之欲出。如何设计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和办法,已经引起相关各方的热烈讨论。笔者认为,保障非京籍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公平配置教育资源,是方案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方向。不过,北京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客观上成为制约异地高考问题解决的一大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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