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考试 > 研究生招生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热门问题聚焦:在职攻硕难度增加
2014-10-10    人民网-新闻晨报

字体大小: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今天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相较往年,约提前一周。国家教育部明确要求高校在录取时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015年,部分考生将获得加分机会。此外,上海各高校将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

  公职单位报考硕士研究生人数或减少

  虽然2015年许多高校仍然对“40岁报考者”敞开大门,但今年的报名情况并不值得乐观。预测机关、事业及大型国企等公职人员考研人群会有所减少。与此同时,调查也显示,社会人员由于各种因素,在40岁之后读研的动机减弱,部分人由于个人兴趣或职业发展需要,会报考研究生,但这部分人员比例较少。

  此外,今年中组部、教育部等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因此,不少原本学费可以由单位出资打算读在职MBA的人士开始取消考研计划。记者了解到,有的原本就读MBA、MPA的公职人员甚至退出所学班级。

  后年将取消10月联考 在职攻硕难度或增加

  彭学军老师向记者透露,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10月)全国联考。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今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仍继续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独立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将安排在2014年10月26日进行。

  从2016年起,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当然,取消全国联考并不是取消在职攻读招生渠道,而是将在职攻读招生工作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专家指出,取消联考在职申硕,入学门槛或许会有提高。这也意味着将提高入学质量和教学质量,从而带动在职研究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在职研究生“在职不研究”的现象也会得到改观。

  两场考试合并为一场考试,各大研招单位入学名额却未见明显调整。虽然不排除下一步有可能将原有在职研究生培养的教学资源统一并入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中来,增加招生名额的可能,但目前尚无任何教育部、高校的官方政策与解读。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2015硕士研究生考试心理学真题(完整版)
· 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
· 合肥市发布2014年研考“温馨提示”
· 教育部部署硕士研究生考试安全 加大重点环节监控
· 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
·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地区举报电话
· 08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史学基础模拟试题
· 2009年内蒙古硕士研究生考试评卷工作结束
· 河北08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工作结束
· 考研在即青海发出公开信 违纪舞弊者将受严惩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