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
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十三五”期间中小学装备改革发展任务,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现就新形势下加强普通中小学装备(以下简称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教育教学装备是教书育人的必要条件,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装备工作为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目前还存在装备标准体系不健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重建设配备轻管理应用,不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适用性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装备与教育教学及课程的深度融合,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以“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引领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为装备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新挑战。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丰富了装备的品种,优化了装备的结构,极大地提升了装备的品质。以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及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在教育中广泛应用,促进了教育模式、教学方法和办学方式的转变。
加强装备工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装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科学技术融入装备和教育教学工作,加快形成新的教育发展驱动力,推动基础教育变革与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建立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育相协调,与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的国家装备配备和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实现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态化。建立完善规范的国家、省、市、县、校装备治理工作体系与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事业、科研、企业等各要素深度参与、相互促进的装备发展格局。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装备发展路径。发达地区,重在优化结构,实现装备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欠发达地区,重在均衡提高配备和管理水平,并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重视支持信息化教学装备发展。
育人为本、深度融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装备与课程建设和学校文化深度融合,装备与师资培养和教学实践深度融合,装备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习需要。
标准引领、专业支撑。以课程标准规定、装备标准体系和规范工作机制为引领,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意识和专业意识,坚持推进装备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化和专业化。注重专业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专业技术力量作用,注重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师生应用能力协同,实现教育技术装备专业化发展。
鼓励创新、特色发展。支持基层进行实施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应用技术创新。在标准化的基础上,鼓励学校充分发挥装备作为课程资源的作用,实行特色化发展,实现标准化与特色化的有机统一。
各方联动、协同推进。立足获得优质产品和服务,培育、引导、规范装备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管,更好地发挥政府各部门作用,形成有效配置资源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用户导向,最大限度吸收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代表参与装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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