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学前教育 > 学前新闻
“随意取姓”不准确 公民选取姓氏应遵守公序良俗
2014-10-31    人民日报

字体大小:

  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

  然而,社会上出现传言,说解释草案通过后可随意取姓氏,说法对吗?公民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与会人员和相关专家就此回应。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些人据此认为,自己取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约束。

  对此,解释草案明确,公民行使姓名权除依照前述法律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氏体现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作解释草案说明时表示:“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毅夫解释道,“从草案看,解释草案的目的是将‘有权’解释为‘有权亦有义务’,即‘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玲蔚说,姓氏选取作为公民的民事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但从我国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等角度来看,还是要严格限制,体现严肃性。所以媒体报道时,要避免误导公众,不能认为现在可以随意更改姓氏了。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任何公民权利和自由不是绝对的,姓名权同样也不例外。具体来看,公民姓名权的边界限制,主要应该体现在:在形式上,姓名权不应妨碍基本的社会公共管理秩序,比如,不应违反通用语言文字法,选取不规范的语言文字,甚至是生造他人根本无法辨识的语言文字;在实体上,不应损害基本的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如选取极不雅的恶俗字词。当然,具体界限如何限定,仍有待细则厘定。同时,姓氏问题在中国有伦理基础。如果随便改姓,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可能对中国伦理秩序和家庭文化造成很大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解释草案在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的同时,提出公民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另外,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审议中,不少委员对此款提出疑虑:什么是“其他正当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举了一个案例: 一个孩子18岁以后父母离异了,他说你们两个人都不爱我,我要到公安局改姓,姓自己的姓。那么父母离异能不能当做选取姓氏的正当理由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振伟说,规定“有其他正当理由”,仍未解决判断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对“其他正当理由”再作规范。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聚焦"姓名权"法律解释草案:孩子可不随父母姓?
· 英美十大姓氏最新排行:史密斯居首位
· 逐渐消失的英国搞笑姓氏
· 中英文姓氏对照表
· 超级搞笑:美国人真是什么都敢姓(图)
· 中国姓氏在英语国家遇到的尴尬
· 人民日报:2014年最受关注的高校及校长排行
· 人民日报批招聘性别歧视:企业非澡堂无需看男女
· 人民日报评:海归从事基础教育绝非大材小用
· 防被拐=教孩子别和陌生人说话?专家支新招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