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让收费新规沦为一纸空文
直到现在,北京市第一幼儿园园长冯惠燕也想不清楚,1997—2005年,15年过去了,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从未调整过。“而且这15年正是我们国家翻天覆地变化的15年”。
实际上,今年北京市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跟1997年的收费标准有一定的相近性。1997年一级一类园月收费标准230元,占当年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2%;规范后新的一级园月保教费收费标准为750元,占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0%,比1997年低了两个百分点。
1997年收费标准出台后不久,幼儿园就因为运行成本增加、政府投入不足,纷纷开始收赞助费。如果新的收费标准再次出现不够的情况,新的“赞助费”也极有可能重出江湖,收费新规必然成为一纸空文。
在冯惠燕看来,如果不想让“赞助费”卷土重来,收费标准就应该2~3年、3~5年测算一次,并作一个相应的调整。“要是不变,还是会重蹈覆辙”。
冯惠燕说,“以后我们还得有一个灵活的调整机制”,而且大家都能适应、认可这种调整机制,觉得它是应该的、合理的。只有这样,收费标准再作调整时,才不用那么兴师动众。“你看我们这次调整浪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测算,然后开会,这半年就没闲着。每次测算我都经历了,下的工夫很大,之前做了很多宣传,老怕老百姓接受不了。”
“再一个就是家长和政府的合理分担机制。”冯惠燕说,教育成本基本上是固定的,政府多交,家长就少交。赞助费的出现,就意味着政府投入的不足。要维持目前的收费标准,必须加大政府投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只有建立一个多方协商机制,才是一个长久的方式。储朝晖所说的“多方”,包括幼儿园、当地居民、社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我们长期使用的是政府一口价,这个是有问题的,事实上多方协商的价格是比较合理的。现在规定的750块钱,对有的幼儿园来说不够,对有的幼儿园来说还是比较多的。”不过,多方协商,各方面得是平等的,幼儿园不能太强势。
此外,北京早期教育研究所所长梁雅珠等多位专家认为,调整幼儿园资源配置,增加幼儿园数量,提升幼儿园质量。改变目前这种供求关系,“让家长有的挑”,才能从根本上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