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开始推荐
(三)推荐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2.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列入国家级计划,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的评选。
推荐时间要求
(一)推荐材料截止时间
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上午八时。
2.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专家推荐,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上午八时。
3.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大型行业协会、学会,大型企业及其他推荐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上午八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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