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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制定过程怎样?
《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制定酝酿已久。2011年7月,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2005年至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数据以及200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企业、中等职业学校师生以及家长的32万份抽样问卷调查和8省份实地调研,从战略地位与政策落实、事业发展与社会贡献、资源配置与经费保障、人才培养与改革创新等四个方面,对全国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在《报告》发布之前,国家教育督导团首次采取约谈方式,要求部分存在问题的省区到教育部,与分管副部长面对面交流如何做好整改工作。通过这些创新手段,我们进一步摸清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底,明确了现阶段督导评估的目标、任务、路径和方法,凝聚了各方对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的共识,形成了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合力。此次印发的《督导评估办法》由国家教育督导团起草,先后多次广泛征求各级政府、学校特别是基层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历经3次大的修改,不仅从指导思想和标准设定上实现了与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对接,也初步建立了动态调整的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机制。
文件原文>>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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