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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务司解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12-31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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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整套政策体系,不是单独的政策措施;是试点先行,不是全国“齐步走”

  问: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54号文件,怎样理解和把握其中提出的5项政策内容?

  答:针对目前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次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充分发挥已有政策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坚持政府主导,提倡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参与,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解决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膳食营养的长效机制。根据这一思路,国务院文件提出了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一补”政策等五方面政策,是这次计划的核心内容。刘延东国务委员11月24日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这是一个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我们可以用三句话概括: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软硬兼施,逐步改善;政府为主,协同推进。

  第一,国家试点“点”在了特困区。前不久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把六盘山区、秦巴山区等1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等3个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这些地区。所以,此次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也首选这些地区,我们简称之为“12加3”,总计680个县(市),其中民族县有368个,占54%;国贫县有431个,占64%;边境县有54个,占8%。中央财政对所有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2600万人,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这些地区以外的,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还将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完善“一补”,“补”在了面上。为解决现有“一补”政策覆盖范围小、补助标准低等问题,54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三,在硬件上专门安排了改善就餐条件的资金。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同时要求,各地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在软件上加强制度建设和营养教育。这在54号文件里都有明确规定,教育部、财政部正在起草的计划实施细则也将进一步细化这些规定。袁贵仁部长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代表教育部专门就开展营养教育强调,要通过加强专业指导、普及营养知识,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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