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1995年开始,加强了对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截至1998年12月,我院为民族地区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共培训中小学校长300余人,其中包括回、壮、藏、彝、瑶、羌、侗、畲、土家、蒙古、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
开展对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是一项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几年来,我院在干部培训一般理论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及中小学校长的实际,力求在培训的各个环节上形成特色,具体做法有:举办专题讲座,注重前瞻性、高层次性与民族特色;开展自学辅导,提倡学员及时消化讲座内容,认真阅读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多提问题;组织参观,坚持导向性与示范性相结合;进行研讨交流,突出教师的引导、中介作用;强调论文写作与考核、结业挂钩;开始跟踪调查,做到学院与学员都受益。
如何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我们认为,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认识民族地区的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的机会不多,导致知识长时期得不到更新,这势必严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长此以往,教育的落后将成为社会的一个不稳定因素,将影响国家安定团结的局面。要使民族教育摆脱困境,赶上全国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必须采取超仙的发展措施。而打破常规的培训渠道,让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接受高层次的教育,是实现民族教育超常规发展的重要一步。因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意义,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工作的开展。
2、落实经费没有稳定、正常的经费来源,是困扰许多地方校长培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作为国家级培训学院,为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是办学单位,每年的办学经费只能维持正常运转,不可能拿出太多的钱来支持这项工作。据了解,“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在地方有4%的培训经费。为此,我们建议单独设置“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基金”,在当前“基金”不可能马上到位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应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培训经费,并在一定时间内稳定下来,直至“基金”设立,从而支持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3、找准位置据统计,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有中小学校长约15万人。在这支队伍中,绝大多数同志希望有机会到北京参加我院的国家级培训。地么,在各种培训渠道中,对我院的培训工作应如何定位呢?我们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认为举办以下三种类型的培训班,可较好地发挥我院国家级培训的作用,同时也能指导、带动民族地区的校长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岗位培训班”和“提高培训班”,由各地推选优秀中小学校长或其后备干部参加。此班严格执行教育部人事司制定的“岗位培训”教学计划和“提高培训”教学计划,学员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岗位培训”证书和“提高培训”证书。此种班每年可举办两期。此种班的举办,力求对民族地区举办的同类班有示范作用。
二是举办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短期研修班。此种班以10天或半月为宜,主要就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研修计划,重点研修一到两个问题。此种班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重在解决对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的量的问题,增大辐射面。
三是举办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骨干教师研修班。此种班旨在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干训师资数量不足、素质不适应要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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