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GMAT的计算机化考试采用Computer-Adaptive Testing的方式(简称CAT),它有如下特点: 同一天同一个考场的同类考生所遇到的题目会不相同,这是因为CAT形式的考试是根据考生的答题能力来调整考题难度的。 考生不能跳跃式地回答问题。 考生不能对前面问题的答案进行检查和修改。
考试日期
GMAT考试从1998年1月开始在中国改为计算机化考试,考试时间为从每月3号开始的所有工作日,每个考生每个日历月可以参加一次考试。目前在中国已经投入使用的考场主要分布在北京、大连、济南、南京、上海、厦门、广州、武汉、长沙、成都、西安、哈尔滨和昆明。考场的地址信息可在学业考试考场中查询。
考试结构
Analytical Writing 共两部分,每个部分各30分钟
Quantitative 时间为75 分钟,37 道题
Verbal 时间为75 分钟,41 道题
价格
GMAT考试费为225美元(2003年7月12日起生效),按照当前银行的汇率和手续费,折合人民币为1890元。
报名
考生如果要报名考试,需要与报名中心联系,一般过程是:
1、索取GMAT Bulletin
电话索取:010-82619995
(也可采用传真方式:010-62515002)
信函方式:地址与汇款地址相同(见下)
(也可填写在线Bulletin索取表)
网上下载
2、汇考试费
A.可采用邮政汇款方式:
地址: 北京8717信箱
收款人: 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
邮编: 100080
请注意:在汇款单的附言处留下您的有效联系电话、传真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B.北京地区可通过中国银行转帐方式付款,快捷、方便!
3、考生填写申请表,寄送申请表
A.可以用电话、传真或信件的方式与报名中心联系。
电话号码: 010-82619995
传真号码: 010-62515002
邮寄地址同上。
以传真或信件方式报名者请填写GMAT Bulletin 中 International Test Scheduling Form,并传真或寄给报名中心。
B.考生也可直接在网上填写GMAT International Test Scheduling Form直接发送。
请注意:对于除了邮寄地址外没有其它有效联络方式的考生,报名中心只能在收到考试费和报名信息后安排3个星期以后的考试。
4、报名中心完成注册后,将按照考生所留下的E-mail地址、电话、传真或邮寄地址与其联系进行确认。在预选的最近考试日期前3天没有得到确认信息者,请与报名中心联系。
更改或取消注册的规定
1、更改注册:报名一经确认,考生若要求更换考场或更改考试日期,请至少在确认的考试日期之前的7天(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在内)下午4点之前让注册中心收到更改申请和更改费。 更改费的缴纳方式与考试费相同,报名中心在收到更改费之前,不会更改。
2、取消注册:报名一经确认,考生若要求取消考试并获得返款,请至少在确认的考试日期之前的7天(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在内)下午4点之前让报名中心收到取消申请,可有部分返款,否则没有退款。在此期限之后通知我们取消考试的,将没有任何返款。取消注册无须交费。
请考生与ETS联系,ETS将返还80美元。
注意:
更改和取消都要求考生本人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有电话、传真、信件。
更改费用的交付方式与报名费的相同。
证件要求
参加GRE/GMAT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两种有效证件:
第一类证件:护照、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第二类证件:驾驶证、工作证或学生证,缺少这种有效证件者,可从所在学校、单位、街道派出所等地开具介绍信,信上需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字、个人体貌特征描述和单位人事部门电话,并且在照片上盖有介绍单位的公章。考生在考试当天必须同时携带两种有效证件,其中至少有一种为第一类证件。
不遵守规定的考生,考场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
请注意: 按照ETS要求,考场不接受考生的临时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临时驾驶执照、临时工作证等),持任何假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新证件要求(本规定将从2004年元月1起执行):
参加GRE/GMAT考试的考生要携带两类有效证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第一类证件。
第一类证件至少有一种是护照、正式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第二类证件可以是驾驶证、带钢印的工作证(不接受工作卡) 、往来港澳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港澳居民回乡证或由正规大专院校颁发的学生证(不含五大:电视大学、夜大学、职业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其他任何培训性质的院校或培训项目颁发任何形式的证书均不接受);缺少第二类证件,可到考生本人所在学校学生处、单位人事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开具身份证明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应该是有照片、盖有户籍章的格式打印户籍证明。其他证明信需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号码,个人体貌特征描述和经办单位人事部门电话,经办人签字,并且在照片上盖有介绍单位的公章)。
未按要求出示证件的考生,考场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
请注意: 按照ETS要求,考场不接受以下证件作为考试证件:(但不仅限于此)
持任何假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临时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临时驾驶执照、临时工作证等)
过期的证件(包括过期身份证、过期驾驶执照、过期工作证等)
国际驾驶执照
社会保险卡
任何信用卡
公证函
工作卡
出入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