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评 □张剑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技大学教授钱景仁在九届政协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向委员们披露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的情况:1997年,该省17个地市有12个地市的38个县(市、区)拖欠教师工资1.21亿元,其中财政拖欠0.4亿元,占33%。1998年,有13个地市、45个县(市、区)拖欠工资1.89亿元,其中属财政拖欠1.17亿元,占61.9%。到1999年8月底,有15个地市、48个县(市、区)拖欠额上升到2.24亿元,其中财政拖欠1.69亿元,占75%。
从上述数字中可以看出,拖欠教师工资的地区、数额皆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财政拖欠上升幅度惊人,从1997年的33%,上升为1999年的75%。
钱委员指出,拖欠教师工资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他列举了四个:第一,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第二,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基础教学的质量,基础教育的质量无法保证;第三,造成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第四,影响了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由于拖欠工资现象主要集中在乡镇一级,因此,导致大量教师涌入城区学校,造成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很不平衡。
政府显然应对这种现象负相应的责任,因为政府财政是教师工资拖欠大户。
钱委员在发言时明确地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现象“有其普遍性”。
钱委员的“有其普遍性”的判断是有根据的。《教育法》关于教育财政拨款条款的执行情况可以说是有力的佐证。
1995年9月1日,《教育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但之后三年,只有5个省市实现了这一目标,也就是说,全国大多数省市区都违法了。
每个没有达标的地区大概都有各自的“客观原因”,但是,客观原因并不能成为为违法开脱的理由,更何况,主观上的不重视也是普遍存在的。比如钱委员就指出,形成教师工资拖欠的一个原因是“依法治教意识不强,乡镇对教育重视不够”。对拖欠工资现象,有的干部熟视无睹,有的则借口“乡镇干部的工资都没有发,所以教师工资也没有”。在一些地方,挪用、侵占教育经费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
如今,科教兴国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知识经济的概念每天都在人们耳边回响。在这样的氛围下,我们对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恶性循环现象更加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