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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两年查出有多名教师吃空饷
根据宁远县教育局提供的材料,县教育局2009年29号文件《关于解除李万良等十四名同志聘用关系的决定》、30号文件《关于对曹辉等二十四名同志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决定》中,因这38名教师或“读研后在外地就业”,或“擅自离岗外出,至今未归”,解除“聘用关系,不再保留教职”。
据宁远县教育局2007年6号文件规定:“对擅自离岗一个月以上的教师,先停发工资,在3个月内不返岗的一律作自动离职处理。”而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前述38人中,最早离岗的李帮富是2001年离开的,离岗8年后才解除教职,其他教师平均离岗4年左右才解除教职。
记者电话联系38人之一的黎永红。黎永红原是宁远三中教师,2004年8月考入华东师大读研究生,毕业后于2007年9月进入湖南科技学院工作。黎永红在电话中承认,从2004年到2007年共3年的离岗期间,他照旧领取了工资。2007年9月后,他的工资卡并未交回,但宁远县财政局没再往卡上打工资。
2007年9月停领工资,又拖了一年多,直到2009年5月县教育局才解除黎永红的教职。
损失:这60人一年至少吃掉财政120万
据悉,在解除教职的38人中,像黎永红这样领取了几年空饷的,有一定的普遍性。
在2009年解除38名教师的教职后,2010年宁远县又停发了22名教师的工资。2010年10月,县教育局向县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发出《关于停发李平等22名教师工资的报告》:“我系统现有李平等22名教师擅自离岗,请从2010年11月1日起停发工资。”
这22名教师中,宁远三中又有5名。该校陈鑫老师告知,这5名停发工资的教师中,江警2010年春节开学离岗,领空饷8个月;欧阳先清2010年暑假开学离岗,领空饷2个月。
也就是说,从2009年至2010年,因离岗不归,宁远县共解除教职和停发工资的教师至少有60名。这60人中,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领过空饷。以每位教师每年的工资和各项保险最低2万元算,这60名教师若吃一年空饷,就吃掉财政120万元。
陈鑫说,这还只是已暴露出来的该县教师吃空饷的部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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