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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力界定边界是“破格复试”前提
2014-04-14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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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还将继续向深水区挺进,在政府管理、学校自主办学与社会评价间逐渐寻找平衡点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消息一经传出,便引发众多媒体转载,许多网站在制作标题时更把破格复试当成一项创新之举来推荐。

  其实,对研究生录取工作来说,破格复试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它对于社会舆论来说,又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为只要一涉及自主裁量,便有可能引发公众对高校滥用手中权力的担忧。比如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第一季冠军梁博在去年的考研初试中失利,其所在高校拟对其破格录取,却在公示阶段引发公众质疑,最后破格录取只能不了了之。

  在笔者看来,教育部门划定基本的公共科目成绩,高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同时允许高校对少数未达基本分数要求的学生,实行破格复试,是把政府宏观管理和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做法。实践证明,只要政府部门制订明确的规定,并加强监管,完全可以做到破格录取的透明、规范。

  今年,教育部就对破格复试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包括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第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总规模的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执行以上意见意味着,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中西部高校,不得以破格复试方式来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东部高校,也不能增加计划,对考生实行破格复试、录取。以前,一些高校尤其西部地区高校招收研究生时常常“吃不饱”,将分配来的研究生指标返还教育部,而生源充足的高校则申请追加计划,多招学生。这就把高校的破格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另外,按照各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对破格进复试的学生,必须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将不得录取,这也是对高校录取过程的监督。

  当然,用计划手段来“宏观管理”高校招生,还只是权宜之际。当前,尽管我国的研究生招生已经是所有招生工作中,高校自主权最大的,但也还存在一个问题,即每个学生只能报考两所学校,每个学生在考研中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学生并没有充分的选择大学的权利。如果能扩大学生的选择权,政府教育部门对学校的“宏观管理”还可以进一步减少。比如,学校可以结合办学定位和教育质量,自主确定招生规模;学校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订具体的录取标准,并监督职能部门落实。如能深入推进这方面改革,必将进一步释放学校的办学活力,招收适合本校培养目标的学生。

  而这样的改革,也将为统一高考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的改革提供借鉴。今后,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还将继续向深水区挺进,实行管办评分离的教育改革和教招考分离的考试制度改革,在政府管理、学校自主办学与社会评价间逐渐寻找平衡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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