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论3·是否应给予校车通行优先权?
此次征求意见中,对于如何保障校车通行、乘车安全,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校车通行优先权以及是否允许超载等问题上。
多数观点赞成征求意见稿关于校车通行优先权的规定,认为这是条例的“亮点”,对于保障未成年学生集体乘车的交通安全很有必要,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孩子、礼让校车的文明风尚。
但也有人提出,这些规定是效仿国外的,不符合我国国情。农村没有公交车道,也很少有交警执勤,这些优先权基本用不上。在城市则会加剧交通拥堵。
征求意见中,对于是否允许校车超载,大家也存有争议。有些意见赞成征求意见稿关于校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的规定,认为超载现象给校车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必须严格禁止。
有些人则认为上述规定不太现实。他们提出,目前在用的许多校车都是按照成人标准核定载客人数的,不符合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和幼儿身高、体重的实际情况。一个座位上完全可以坐两到三名幼儿和小学生,一人一个座位反而不安全。
“从实际情况看,超载并不是事故的主因,城市的公交车每天都在超载。如完全禁止校车超载,校车只好提高车速,增加运行次数,这样安全风险更大。”因此,持上述观点的人士建议,应根据小学生、幼儿的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校车载客人数。
(光明日报北京1月16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赵 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