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5日晚9时许,一群四川崇阳职中的学生在校外的一条僻静小巷里打群架。随后双方家长也牵涉其中,几十人当街群殴。警方鸣枪也未能制止,最后使用催泪瓦斯才控制了局面。(四川在线8月26日)
中学生打架斗殴,杀人犯罪,都已习以为常。在人们感叹之余,家长总是将责任推给学校,说学校教育存在缺陷,学校管理不严等等。学生在学校及返家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名正言顺”的怪罪于学校。这是国人的“常识”,也是社会“常识”。其实,当我们认真的考究学生的错误行为时,都不难发现,这种错误行为与家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非学校担负的就是主要责任。在崇州,学生的打架斗殴家长也能来助威作战,可谓让人大跌眼镜。家长都是成年人,在人们眼中,代表着成熟、理智和负责任,拥有学生心目中的权威。在面对学生纠纷和打架等行为时,做出理性的判断,能够及时制止。
然而,在崇阳职中学生打架事件中,家长却失去了理智、成熟的一面,曝露出的野蛮,感性,让人为之寒心。父母乃学生的第一老师,是孩子出生、成长过程中的“样板”,关系到孩子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路的重要问题,起的应该是言传身教的作用。就是这样的作用,在参与崇州职中家长学生斗殴的家长心中,完全荡然无存了。一腔热血只为孩子报仇,而忽略了是谁的错,为什么会打架。来到现场即参加“战斗”,刻不容缓,生怕自己的孩子吃亏,恐怕是家长中唯一在想的了。在警察到来之后,鸣枪三声都无济于事,还要用催泪瓦斯弹,可以想象,这群流氓家长与学生,是何等流氓与顽固。利己思想,占便宜怕吃亏思想,在野蛮的行动中得到了“完美”体现。笔者不禁要问,让孩子吃点亏,搞清楚事情的真相真的就比打架难?如此家长,又能为孩子做出什么样的“表率”?
学生教育,是社会、学校、家长三者的社会责任,是对学生将来负责,为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无论学生长大成人以后从事哪一行业的工作,受教育都是必须的。既然如此,就应该三者共同努力,不要将教育推给学校,因为学校不是孩子唯一的成长环境。家长的言传身教,并不亚于学校,家长的影响是学生性格形成的主要因素。当我们审视家长的时候,才发现部分家长是如此的感性与野蛮,这对学生性格的造就和人生发展,令人堪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