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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韩先生被划为“右派分子”,被送往沙洋农场劳动改造。可是,他的社会主义信念一直没有动摇。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韩先生针对百业待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反复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并毫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承担起重建武汉大学法律系的艰难工作,建成全国闻名且名列前茅的法学院。此外,韩先生或利用国际交流的机会,或在国外著名期刊上发表外文文章,在国际上宣传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特别是其1982年在美国《比较法杂志》上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引起国际强烈反响。
保持发展眼光始终严谨治学
韩先生以深邃的发展眼光和非凡的远见卓识组织开展学科建设。改革开放初期,韩先生组建了中国高校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之后又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后改为国家环保局)合作组建了国内也是亚洲第一个环境法研究所。正是他的不懈努力,环境法成为国内法学教育中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目前,这两个研究所不仅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而且都是国家级重点学科。
作为一名法学家,韩先生特别关心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并对我国法学学科体系的划分提出了科学的构想。韩先生一生的学术活动范围主要涉及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环境法、法理学以及法学教育等领域。在学术研究上,他不唯书,不唯上,唯求实,严谨治学,崇尚原创性研究,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韩先生主编的《国际私法》、《环境保护法教程》等为中国法学的教学和研究特别是国际私法和环境法的理论体系构建奠定了重要的基石。韩先生创立的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于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开我国民间立法先河,被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秘书长HansvanLoon誉为中国国际私法学界对世界国际私法学的一大贡献。
高尚人格魅力培育法学人才
韩先生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高级专门人才。在韩先生培养的一批博士生当中,许多人在重要岗位上担任着重要职位。如先生培养的第一届国际公法博士万鄂湘,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先生培养的第一届国际私法博士黄进,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先生培养的第一届国际公法博士黄惠康是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副总领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全国大多数国际私法的博士都是韩先生及其弟子培养出来的。
韩德培先生虚怀若谷,一身正气。他对同辈谦恭有礼,对学生视同己出。堪称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大家风范。黄炳坤、杨鸿年、何华辉、李双元、梁西等教授均是先生1979年初创武汉大学法律系时从全国各地或请或调过来的,韩先生和他们俱为知己,其渊博的学识也获得了大家的首肯,并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法律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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