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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体育”
“每天下午三点半,教室全部锁上,每个人必须到操场参加一种球队,除了下大雨,天天练球、比赛,无处逃避。”回忆起在重庆南开中学的生活,台湾大学教授齐邦媛在《巨流河》中如此描述。
这就是张伯苓在南开推行的“强迫体育”。南开规定本校学生体育成绩必须达到一定标准,考试不及格者强迫运动,及格者也要选择一定的项目定时练习。学校每年都定期体检,对于身体某部分特别弱的学生,必须加强锻炼以弥补其不足。否则,不能毕业。
如果仔细观察,南开的“强迫体育”其实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体育训练。如前文所述,南开各年级均开设体育课,按季节设有队列练习、柔软体操、轻重器械、技巧运动、健身舞蹈、球类及田径项目等。体育测试项目为百码跑、铅球、跳高、跳远、440码跑等。测试项目是硬杠杠,必须通过体育课和“三点半”后的课外体育活动,加强锻炼才能完成。
二是卫生习惯。南开的体育与卫生是紧密联系的。其一是要求学生注意饮食,控制食欲。张伯苓认为,“普通少年大半以其胃口之发达,遂随意进食,毫无节制,乃伏后日生病之机”。其二是个人卫生和行为举止。南开校门侧立有穿衣镜,其旁镌有镜箴曰:“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如此重视对于国民体魄、身体姿势的矫正之举,曾引起美国哈佛大学校长伊利奥的极大兴趣。
三是严禁陋习。当时的中国,上得起中学、大学的,大都是富家子弟,学生年龄差距也比较大;中国人又讲究早婚早育、多子多福,富贵人家更是妻妾成群。并且,南开附近就是天津有名的三不管地带,有很多的赌场、妓院。这与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张伯苓治下的南开,饮酒、赌博、冶游(嫖妓)、吸烟、早婚等是严格禁止的行为,犯者退学,绝不宽假。禁止这些容易让人精神颓废的陋习,就必须有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活动取而代之。这也是张伯苓在南开大力开展文体活动的原因之一。
许多南开学子对“强迫体育”都有过美好的回忆。齐邦媛在《巨流河》中写道:“至今六十多年,我仍记得跳远跃入沙坑前短发间呼啸的风,一个骨瘦如柴的十五岁女孩,首次觉得人生活着真好,有了生存的自信。”
“体与育兼营进”
学校体育的重心在哪里?南开看重的是体育道德与体育精神。张伯苓认为,学校体育不仅在技术之专长,尤重在体德之兼进,体与育并重。
民国初年,社会上体育风气极差,运动场上无时不争、无时不闹,国民素质的低下暴露无遗。面对这种情况,张伯苓看到了体育的独特作用。张伯苓认为,体育场上最培养“团结合作”“公平竞争”等体育道德和精神。他甚至认为这是文明社会所必需的公民素质,“体验过体育中的竞争、团结、合作以后,推行民主政治要有力得多”。
在张伯苓看来,体育运动不仅能治国人的“弱”,还能治“散”与“私”。体育比赛尤其是球类运动,能够强化人们的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可治“不善团结、不能组织”的“散”病;体育比赛讲求法治、公平和竞争精神,可治“自私心太重,公德心太弱”的“私”病。这也是张伯苓极力主张通过体育改造国人形象、培养救国人才的原因所在。
张伯苓在南开提倡“运动仁侠”的精神。他对运动员提出五项要求:一、不以不正当的方式侵害对方;二、不以欺诈的方式投机取巧;三、运动员的品格高于比赛的胜负;四、要有合作与公平的精神;五、出国比赛要维护国家的体面与尊严。这些要求,无不体现着体育道德、体育精神的重要性。
张伯苓甚至认为,在体育道德面前,“欲成事者,须带有三分傻气”。张伯苓举例说,有的班级在跳高时,专门挑弯曲的竹竿以提高成绩,问他为什么,说以前其他班就是这样做的,如果自己不这样做,不是太傻了吗?张伯苓担心,这样的学生,将来走出校门,如果社会上都用弯竿,他怎么会独用直竿呢?“人惟有所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张伯苓希望南开学子要有这样的“傻气”。
南开对优秀运动员的奖励,也是重精神鼓励不重物质奖赏。对于代表校方在国家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者,也仅由校方负责拍照放大相片两张,一张留存学校,一张给得奖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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