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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地区差距在缩小
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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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2月23日电 尽管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局面还普遍存在,但教育部今天发布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所透露的信息却令人欣慰:我国东、中、西部及城乡之间拥有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差距正在缩小,义务教育正朝着均衡发展方向迈进。

  对比2000年至2004年的情况可以发现,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增长率农村高于城市,生均拨款的城乡差距有所缩小。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小学由2000年的413元增加到了2004年的1014元,年均增长25%,初中同期由534元增长到1074元,年均增长20%,均高于城市6个百分点。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的城乡之比都由1.5:1缩小为1.2:1;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增长更快,小学城乡差距由2.6:1缩小为1.4:1,初中由2.4:1缩小为1.3:1。

  此外,各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校舍增加较快,大部分省份生均校舍面积城乡基本相近,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的城乡差距也有所缩小;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地区间、城乡间差距已经较小。

  这些结果充分表明,“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及时作出西部“两基”攻坚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等重大政策,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其效果十分明显。

  报告指出,到2004年,全国大部分省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城乡已基本相近。农村中小学新增校舍质量明显提高,许多校舍由土坯房改建成砖瓦房、楼房。不过,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郑富芝说:“还有相当省份的校舍建设没有达到国家标准,总体水平还较低。”

  与此同时,教师学历合格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城乡间、地区间差距缩小。2002年到2004年,全国农村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96.7%提高到97.8%,城乡差距从2.2个百分点缩小为1.5个百分点。同期,西部地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95.4%提高到97.0%,与东部地区的差距由3个百分点缩小到2个;中部与东部地区差距缩小到约1个百分点。

  此外,省域内城乡之间、县际之间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状况也成为报告关注的焦点。

  报告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事业费的城乡差距与县际差距逐年缩小,小学尤为明显。

  2000年到2004年,有29个省(区、市)的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的城乡差距缩小,其中有一半的省较为明显,山东、湖北、吉林和内蒙古缩小幅度高出全国1倍。2004年,城乡差距较小且农村生均水平在本地区较高的省,东部地区有北京、辽宁和浙江;中部地区有吉林和黑龙江,西部地区有内蒙古、青海和云南,这8个省(区、市)的城乡差距均在1.1:1以下。

  与2000年相比,2004年有21个省的小学、19个省的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的县际差距也呈缩小态势。

  2002年到2004年,各省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的县际差距均有所缩小,其中广东、广西、山西等15个省缩小了5个百分点以上,陕西、贵州和青海尤为明显,缩小9个百分点左右,且最低组的县教师学历合格率平均从70%左右提高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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