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基金申请指南
根据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 [2008] 531号)文件,结合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总则
实验室主要从事无机合成方法学、无机合成相关理论和无机新材料的开发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通过开放课题的实施,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学科交叉和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
二、开放对象和资助类别
本实验室将采取多种形式接纳国内外科学工作者来本室工作。
1、国内外研究人员均可依据实验室研究方向申请开放课题基金,特别鼓励与无机化学相关交叉学科研究人员申请。
2、鼓励国内外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实验室进行短期研究、测试或进修,经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将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和补贴。
3、开放课题申请者原则上应有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者,共同开展合作研究。
4、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8-10万元,一般项目为3-5万元。其他短期研究课题,可适具体情况而定。开放基金资助的期限一般为2年(申请年的次年1月起),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
三、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可以在实验室主页下载(实验室网址:http://synlab.jlu.edu.cn/opening/opening_cs.html)。
2、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每年8月30日。
3、申请者填好《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邮寄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收件人:高路,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68603),同时提供申请书电子版(电子信箱inorchem@mail.jlu.edu.cn)。
4、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可直接申请,其他科技人员申请需一名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申请书需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5、《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或相关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
6、申请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开放课题申请书不再退回,请申请者自留底稿。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opyright © 1994-2017 CERNIC,CERNET,京ICP备05078770号,京网文[2014]2106-306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