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申请
2009年度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国经中心研字[2009]04号
一、申报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要以为国家重大经济决策提供智力支撑为宗旨,全方位、多视角研究国际国内重大问题。国际问题的研究要本着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深入研究国际经济发展的态势,深入研究国际政治、文化,乃至外交、军事方面格局的调整可能对国内经济带来的影响;国内问题的研究要立足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研究成果要既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贴近决策,对国家有所帮助。
二、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拥有成功实施重大研究项目的经验;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2009年度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为20个课题,每个课题按照《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2009年度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申报范围为20个(详见附件)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
六、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为一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八、申报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的申请。
九、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的申请。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
十一、获准立项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十二、成果被登载《研究报告》及《要情》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评审专家,国经中心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十三、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任务书》等)请从国经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cciee.org.cn),或向中心研究部索取。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国经中心研究部。
十四、2009年度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从2009年6月5日起至2009年6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五、本通知请转发中心理事单位和国际智库、国内有关科研管理单位。
国经中心
二○○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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