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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儿童与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思考
2005-08-09    孟令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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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高校不断扩招以及高校学费的上涨,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针对这种情况,提出由高校与当地政府共同举办流动儿童学校的设想,以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与高校贫困生问题,并对其可行性及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高校;政府;贫困生;流动儿童;设想

University and Local Government Jointly Organize School for Floating Children
——Ideal to Solve Double Problem of University Impoverished Students and Floating Children Being Teached

    Abstract: With rural labour force flowing into city,people are paying a good deal of attention to problem that floating children receive education. With increase enrollment of university and tuition going up,university students in poverty become serious. In view of this situation,I put forward a proposal that university and local government jointly organize school for floating children in order to solve double problem of university impoverished students and floating children  teached,and analysed its feasibility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University;Government;Impoverished student;Floating children;Idea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持续流动,流动儿童即第二代移民的教育问题已经浮出水面。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便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1998年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在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方面取得了不少的进展,但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仍然不容乐观。据最近《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研究报告》透露,在1亿流动人口中18周岁以下的儿童占19.37%,6岁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43.8%,15岁至18岁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28.8%,约10%学龄儿童失学辍学,近50%不能适龄入学。
    就在流动儿童这个城市的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倍受人们关注的时候,城市里的另一个特殊群体——贫困大学生的问题也在上个世纪90年代日益凸现。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近几年来高校的不断扩招,贫困大学生的数量日益增多,据有关媒体报道:当前我国贫困大学生人数已经达到300万,解决贫困大学生的问题成为许多高校学生工作的重点,因为贫困生的问题不仅仅是金钱问题,它还会带来自卑、焦虑等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以及社会稳定等诸多社会问题。为解决贫困大学生问题,国家、学校采取了提供贷款、奖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一系列政策来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但是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
    流动儿童问题与贫困大学生问题多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来看,就会发现新的解决途径。流动儿童与贫困大学生这两个特殊的群体大都聚集在我国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流动儿童需要优质的教育资源,但由于流动农民的经济条件所限,无法享受城市优质教育;贫困大学生急需的是完成学业所需的资金,但是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而无力承担,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对于日益庞大的贫困生群体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高校贫困大学生都经过了高考的严格选拔,属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他们渴望用自己的劳动来解决当前完成学业所需的费用,但是各个高校当前常常无法为贫困生提供足够的勤工助学的工作岗位。我们设想如果由高校组织贫困大学生向流动儿童提供教育服务,适当向接受服务的流动儿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是不是解决目前困扰人们的上述两个问题的一个途径。因此,笔者在此提出由高校(主要指师范类高校或设有师范学院的综合类高校)与当地政府联合举办流动儿童学校这一设想,来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与高校贫困生问题。


一、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遭遇的尴尬


    农村流动人口是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他们是“户籍”农民,却又是“编外”市民。他们的孩子也是不同于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的一群,这个群体有着一种独特的成长经历,在他们身上,体现着更深远的社会变迁意义。生活经历和人生经验,使他们在生活上和思想上都无法安于现存的城乡体制,也使他们有着强烈的改变自己命运的憧憬与冲动,因而对教育有强烈的渴求。但是相对于其它社会群体,流动农民的最大特点是流动,家庭的流动使这些孩子的教育过程也具有了流动性,而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不能在教育上做更多的选择,许多孩子都曾有过或长或短的辍学经历,而至今还有很多这样的孩子徘徊在城市的校门之外。
    根据《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研究报告》,在1亿流动人口中18周岁以下的儿童占19.37%,我们可以推算出目前我国的流动儿童少年人口应该在2000万左右。这是一个绝对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绝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的一部分,他们处于接受教育和发育身体的关键时期,如果他们能够在身心上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他们将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建设者;相反,如果他们在这一关键时期得不到健康、全面的发展,他们就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异己力量,成为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而流动儿童少年人口面临的特殊生活环境,更容易使他们向后一方面发展。
    然而,当前流动儿童的教育现状并不容乐观。流动儿童受教育的途径有4种:第一,在家乡就读。这种接受教育的途径往往是流动儿童家长无奈的选择,多数家长选择将孩子带在身边。这是因为一方面家乡的教育往往比较落后,家长出于为孩子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角度出发,不愿意将孩子放在家乡就读。另一方面,家长从与孩子感情和有利于对孩子监护的角度出发,也愿意将孩子带在身边。选择将孩子放在家乡就读的父母多数是由于经济的原因。第二,在城市的公立学校借读。尽管《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取消了流动儿童的借读费,要求对流动儿童收费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但公立学校其他的隐性收费也使多数家长望而却步,再加上公立学校里同学的排斥、老师的偏见,能在公立学校借读的流动儿童并不多。第三,就读于贵族私立学校。从流动农民多从事的具体职业来看,卖菜、卖小商品、卖食品的比例最大,然后依次为种地、建筑、装修、收废品、保洁员等。这些职业基本上属于高强度、低收入的职业。真正能读的起贵族私立学校的流动儿童可以说寥寥无几。第四,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由于其低廉的收费,而颇受流动农民欢迎。尽管这类学校无论从软件或是硬件上都比不上城市公立学校或贵族私立学校,但比起家乡的学校来说,还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因而打工子弟学校成为流动儿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
    然而作为解决流动儿童教育主渠道的打工子弟学校却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第一,教师素质低,且不稳定。教师大部分是创办人从老家找来的亲戚与朋友,他们不一定有教学经验。教师中有教师资格的比例很低。有的是有几十年教龄的退休教师,也有从未有任何教学经验的来京打工者,还有的是担任过农村民办及代课教师,由于无法转正及工资太低外出打工。也有极少数是大专及本科的打工者,然而却是最不稳定的一部分教师,对他们来说教书只是一个可以暂时歇脚的权宜之计,只要找到更好的工作,随时就辞去教职。第二,办学条件差。这些学校多数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属于非法办学。绝大部分学校的校舍都是简陋破旧的平房、简易房(用石棉瓦或木板拼建而成的),或是由库房改建的临时教室。大部分的学校没有供孩子们活动的操场,只有部分学校有一些简单的体育器材。存在着严重的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第三,教学不规范。由于利益的驱使,对于课程设置、作息安排、考试、学费、开学及放假的时间安排等等,都未依照教育部门所颁发的规定与标准实行,大都是由学校的创办人“自行决定”。


二、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面临的困境


    贫困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据国家有关部门1996年的调查统计,在校大学生中,有学费、衣食之忧的贫困大学生有近百万人,其中,特困生占30%。但是由于高校招生收费并轨的发展,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运作,高校收费逐年上升再加上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高校的不断扩招等因素,近几年来贫困大学生人数和比重呈快速增长趋势。据《中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从1997年到2001年的统计显示:我国高校收取的学费由800元/年上涨为5000元/年,上涨了5.15倍。2002年,我国高校学费占学生家庭收入的比例,城镇家庭平均为25.3%,农村家庭达到46.7%。高校在校学生中,贫困大学生逐年增多已成为当今高校中的一个突出现象,而因贫困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愈显突出。据有关调查显示:调查的北京、上海、广西、安徽、陕西等地近20所高校中,既有名牌院校,也有普通院校,既有教育部直属院校,也有地方院校,贫困生比例最低的为20%,最高的为48.7%。大学贫困生比例在增加,贫困生队伍在扩大。有人估计,贫困生在高校的平均比例已达到25%。如果按此计算,全国高校大学生中,贫困生已达到300万人。
    面对逐年增多的贫困生,国家、学校经过几年的探索,基本上形成了“奖、贷、勤、减、免”一整套解决特困生问题的资助体系,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这些措施还存在着缺点与不足,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第一,奖学金。奖学金是由国家、企业或者是个人设立的,用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因此,各个高校奖学金的设立并不均衡,常常出现贫困生多的高校设立的奖学金的种类与数额都小的情况。另外,贫困生与品学兼优的优秀生并不划等号,相反由于种种原因,很多贫困生并不是优秀生,因而与奖学金无缘。第二,贷学金。尽管贷学金作为帮助贫困生的一项措施深受贫困生的欢迎,但是由于还款机制不健全,银行出于风险和利润的考虑,贷学金这项措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并不尽人意。据统计,截止2001年5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约53.4万人,申请贷款金额33.4亿元,但只有17万人贷到款,合同金额12.6亿元,真正发放到手的只有6.3亿元。第三,勤工助学。僧多粥少是目前各高校勤工助学中最为突出的问题,由于高校属于国家拨款的事业性单位,各个高校能为贫困生提供清工助学的岗位有非常限,并且多数属于“劳务型”的岗位,不能与贫困生的学习密切结合。第四,减免学杂费。尽管近几年各高校减免学杂费的人数与减免的金额都大幅度提高,但仍然赶不上高校日益增长的贫困生的人数,每年得不到减免的困难学生的绝对数仍逐年增多。第五,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由国家(学校)或社会团体拨出专款给贫困生,这种赠与式的资助补助金额较少,又是一次性的,所以,对特困生来说是杯水车薪。


三、解决问题的设想:高校与当地政府联合举办流动儿童学校


    (一)设想的可行性分析
    高校与当地政府联合举办流动儿童学校的具体做法为:由当地政府提供学校所需的校舍、场地、教学仪器、教学设备等物质设施以及维持学校日常运营的水电等开支;由高校负责将贫困生培养成合格的师资,并指导贫困生对流动儿童学校进行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而学生上缴的学费则作为贫困生的工作报酬;当地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首先,这种做法对于当地政府来说是完全可行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般来说,流动农民聚集的城市往往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孩子的出生率下降的厉害,中小学入学人数减少,这就使部分教育资源闲置,为提供物质设施成为可能。据有关媒体报道,2004年北京就将撤并中小学100所之多。即使不是这样,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也能拿出一部分钱购置举办学校所需的物质设施。另外,外来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他们为现代化城市盖楼、造桥、修路、种菜、卖菜、捡废品、扫大街,他们以辛勤的劳动,低廉的工资,为城市降低了多少财政的支出。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为流动农民工子弟提供教育物质设施,不仅是当地政府的责任,也是当地政府应尽的义务。其次,这种做法对于高校来说也是可行的。高校(师范类高校或有师范学院的综合类大学)本身就有为社会培养师资的责任,因而具有培训师资的条件,而学校大量的贫困生便是丰富的人力资源,对于高校来说,唯一需要改变的是将培训师资所需要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及教师专业技能训练提前到大学一、二年级,并根据参与流动儿童学校教学与管理的贫困生的时间安排适当调整教学活动即可。目前各高校都成立了勤工助学办公室,因而,举办这种流动儿童学校完全可以纳入到高校正规的学生管理活动之下。
    (二)设想的现实意义
    1.将极大的缓解高校贫困生问题。
    假如高校与当地政府联合举办流动儿童学校的设想实现的话,将会给高校贫困生带来巨大的勤工助学的机会。根据当前统计的流动儿童2000万的数量,如果有70%流动儿童进入这类学校就读,并按照目前打工子弟学校偏低的收费标准300元/生·学期计算,减去相应的开支后,所得收益平摊在300万贫困大学生身上,每人每年将有2000元的收入。如果再算上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杂费、贫困补助以及其他形式的勤工俭学,高校贫困生问题将能基本上解决。另外,贫困生从事这种形式的勤工助学能够充分发挥所学的知识,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高校贫困生的学业还是一种促进。
    2.将为流动儿童提供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
    尽管由高校贫困生对流动儿童进行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不能与工作多年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相比,但高校贫困生都是经过高考严格选拔的优秀人才,并且又经过高校相关教育教学技能的训练,比起打工子弟学校多数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良莠不齐的师资(大多数不具备教师资格)来说强多了。尽管高校贫困生不能长期从事流动儿童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但是比起打工子弟学校说走就走的教师来说还是相对稳定的。另外,流动儿童与贫困大学生大多来自于贫困的农村,相似的经历容易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有利于流动儿童更好的融入社会,而不至于过早地感受到社会的排斥以及“二等公民”不公平待遇,不至于过早地成为社会的“边缘人”。
    3.将减轻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给当地政府带来的压力。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如果全部由当地政府解决的话,姑且不论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之大,仅是流动儿童的师资配备就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流动儿童最大的特点就是随着父母工作的流动性,流动儿童多的时候,可能出现师资短缺;流动儿童少的时候,则会出现师资闲置。并且聘请固定编制的教,学校要为其解决住房、工资、保险等一系列的问题,则对于当地政府来说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而丰富的高校贫困生资源,却是一种可以伸缩的弹性资源,可以根据流动儿童的多少进行配置教师,并且与城市固定教师的开支相比,贫困生并不需要解决住房、保险等许多问题,只需要领取相应的工资报酬即可。根据我国目前关于流动儿童的法律的有关规定,解决流动儿童的受教育问题主要是流动儿童流入地政府的责任,高校与当地政府共同举办流动儿童学校,在解决高校贫困生的同时也在部分承担了当地政府的责任。另外,解决好流动儿童的受教育问题,还能解决由于流动儿童无法受教育而带来的治安、稳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4.将会为整个社会培养强大的教师后备力量。
    尽管从事流动儿童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校贫困生毕业后不一定从事教师职业,但在读大学期间如果要从事流动儿童教育教学工作,则必须接受教师职业的理论及专业技能训练,这实际上为我国储备了一支强大的教师后备力量。

参考文献:
林斯旺.高校特困生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5~36
韩嘉玲.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青年研究,2001(8):5~7
韩嘉玲.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续).青年研究,2001(9):10~17
杨述平.规范助困工作 完善助学管理.华北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增):127~128

作者简介:
孟令熙(1974――),男、山东省东明县人,管理学硕士,青岛科技大学讲师,从事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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