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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相关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地级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和31个县教育局局长共45人参加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基础教育处、基建项目办、广西电教馆、广西教学仪器装备中心领导在会上作进行工作部署,会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农汉康主持。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精神,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配合,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计划编报工作。
二是积极落实县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各项目县(市、区)要加大统筹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规定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的资金。
三是结合布局调整规划,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在购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上,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要结合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工作,认真制定农村中小学图书及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规划,优先考虑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在远程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配置上,优先支持县镇及农村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各地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要结合当地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和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统筹原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专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不搞重复投资,确保资金投资效益。杜绝将撤并学校纳入规划的现象发生;在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项目建设上,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要结合当地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杜绝将撤并学校纳入规划的现象发生,要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确保质量,每县重点支持建设1—2所县镇学校新建或改扩建,解决县镇“大班额”问题,使县镇学校逐步达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集中支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沼气技术,辅以太阳能设施、垃圾处理等建设,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及食堂条件,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集中力量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此外,会议就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项目计划编报及上报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参会代表就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如何顺利实施进行了研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部门领导针对各地在开展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及困难进行了解答和指导。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改造计划目标,指明了工作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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