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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发展改革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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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各地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 为加强高等学校设置的宏观规划,保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有序进行,教育部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4—7月,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40余人,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草案逐一进行了评审。通过评审,进一步宣传了政策、统一了思想,对在全国范围内控制“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的规模,将地方政府和高等学校对院校设置的认识和理念统一到中央关于“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方针上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对增进全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科学性、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统筹和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教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执政的重要标志。

  撰 稿 徐 晴
韩 筠

  审 稿 宋德民

  〔2007年高校审批和变动情况〕2007年共批准设置和调整的普通高校97所,其中教育部批准设置和调整的普通高校39所(名单详见附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58所(名单详见附二)。

  在教育部批准设置和调整的39所学校中,新设高等专科学校6所,新设本科院校21所(其中:公办学校20所,民办学校1所),本科“学院”单独更名为“大学”11所,同层次合并的普通高校1所。

  各地自行审批设立的58所高等职业学校中,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43所(其中:公办学校25所,民办学校18所),同层次合并的高等职业学校4所,同层次更改名称的高等职业学校11所(其中:公办学校5所,民办学校6所)。

  在上述97所学校中,公办高校72所,民办高校25所。

  撰 稿 杨 青

  审 稿 宋德民

  附一

  2007年教育部批准设置和调整的普通高校名单

  计39所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建校基础名称
一、高等专科学校(6所)
1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省 运城幼儿师范学校
2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师范学校
3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省 安庆卫生学校
4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省 厦门卫生学校
5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 益阳卫生学校
6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临沧教育学院
二、本科院校(21所)
1 保定学院 河北省 保定师范专科学校
2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省 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3 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省教育厅 石家庄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4 太原工业学院 山西省 华北工学院分院(资源)
5 吉林工商学院 吉林省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
6 上海海关学院 海关总署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
7 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省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8 合肥师范学院 安徽省 安徽教育学院
9 池州学院 安徽省 池州师范专科学校
10 蚌埠学院 安徽省 蚌埠高等专科学校蚌埠教育学院蚌埠职工大学
11 武夷学院 福建省 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 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省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3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省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4 济宁学院 山东省 济宁师范专科学校
15 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省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16 新乡学院 河南省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原大学新乡市教育学院
17 洛阳理工学院 河南省 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大学
18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湖北省 湖北教育学院
19 荆楚理工学院 湖北省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 湖南工学院 湖南省 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大学衡阳分校(资源)
21 昆明学院 云南省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昆明大学
三、本科“学院”单独更名为“大学”的学校名单(11所)
1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市 天津商学院
2 辽宁工业大学 辽宁省 辽宁工学院
3 大连工业大学 辽宁省 大连轻工业学院
4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 华东政法学院
5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 杭州师范学院
6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省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7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省 东华理工学院
8 井冈山大学 江西省 井冈山学院
9 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省 莱阳农学院
10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省 海南师范学院
11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区 新疆财经学院
四、合并院校(1所)
1 海南大学 海南省 海南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附二

  2007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

  计58所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建校基础名称
一、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43所)
1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天津市 新建
2 冀中职业学院 河北省 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定州分校(资源)
3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省教育厅 新建
4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辽宁省 新建
5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省 白城职工大学
6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教师体育学院
7 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粮食干部培训基地(资源)
8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 苏州卫生学校苏州第二卫生学校
9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 盐城卫生学校
10 浙江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浙江电力职工大学富春江水电职工大学
11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浙江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省体育局萧山体育运动训练基地(资源)
12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浙江省 新建
13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浙江省 新建
14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浙江邮电专修学院(资源)浙江邮电培训中心(资源)
15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 新建
16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筹)
17 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农业大学涉外经济职业学院(资源)
18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安徽省教育厅 新建
19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福建省 漳州教育学院
20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福建省 漳州卫生学校
21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 厦门南洋专修学院(资源)
22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 福建卫生学校
23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 新建
24 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 新建
25 漳州吉马印刷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 新建
26 武夷山职业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 新建
27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山东省 菏泽家政师培训中心(资源)
28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 湖北省 共青团湖北省团校(资源)
29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湖北省教育厅 新建
30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职业专修学院(资源)
31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信息管理专修学院(资源)
32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资源)
33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新建
34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华粤科技专修学院(资源)
35 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新建
36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重庆市 重庆商业职工大学
37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广西区教育厅 新建
38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贵阳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资源)
39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省 四川省财政学校
40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四川省 四川省舞蹈学校四川省川剧学校(四川省艺术学校)
41 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省 云南锡业集团人才培训中心(资源)
42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省 酒泉钢铁公司职工大学
43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区 新疆职工大学
二、更名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11所)
1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天津市 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 保定科技职业学院 河北省教育厅 保定虎振职业技术学院
3 辽宁职业学院 辽宁省 铁岭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江苏省 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
5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教育厅 培尔职业技术学院
6 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更正为民办)
7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 泉州中营职业学院
8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 广东化工制药职业技术学院
9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海南省教育厅 三亚桌达旅游职业学院
10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区教育厅 吴忠职业技术学院
11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区 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合并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4所)
1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河北省 承德旅游职业学院承德职业学院
2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湖北省 武汉公交职业学院武汉软件职业学院
3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省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黄石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4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市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高等教育发展宏观管理和调控〕第一,落实“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下达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根据2006年5月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和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567万人,比2006年增长5%。这一安排既充分考虑了各地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入高峰期的实际情况,又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创造了必要条件,体现了“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的要求。第二,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按照六中全会提出的“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教育部在2007年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突出强调利用招生计划调节手段,努力促进区域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特别是加强了对生源计划的宏观引导和调控,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人口、生源大省倾斜,努力缩小区域差距,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2007年,教育部协调天津、上海、浙江等6省市在上年生源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加上万人的生源计划投放到升学压力较大的安徽、河南、甘肃等8省。支援省份积极支持,受援省份十分拥护,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第三,进一步规范并加强高校招生和办学管理,引导高校切实将发展重点放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上。一是加强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督查,敦促各地严格执行计划。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督查通知并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有关省市进行实地督查,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135次常务会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决策部署精神,切实把握好高等教育规模发展节奏,认真执行国家下达计划,确保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目标的实现;二是严格审核普通高校招生资格,进一步坚持和强化以条件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全国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确定2007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同时对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计划安排上给予必要限制;三是规范并加强高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高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并通过教育报、教育信息网等有关媒体就《通知》精神进行广泛宣传。

  撰 稿 徐小强

  审 稿 葛 华

  〔“211工程”建设〕为全面总结“211工程”十年建设经验,充分展示“211工程”十年建设取得的辉煌成果,在“十五”、“211工程”验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数十位专家历时半年研究撰写了《“211工程”发展报告(1995—2005)》,该报告包括概要、成效、经验、展望等四个主要部分。该报告于2007年7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根据《“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和新阶段的发展要求,对“211工程”三期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内容、建设资金安排及实施与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听取了部分高校校长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形成了《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送审稿),2007年10月上报国务院审批。

 

  〔“985工程”建设〕2007年4—6月,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部署了对“985工程”二期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工作,此次检查采取以学校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检查的重点是“985工程”二期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显示,“985工程”二期建设计划进展顺利,各校坚持以人为本,广纳贤才,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全面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以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突出特色、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宗旨,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设平台和基地共计372个,其中Ⅰ类基地76个,Ⅱ类基地38个,Ⅰ类平台86个,Ⅱ类平台172个;围绕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基础设施和实验室等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条件支撑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不断扩大学校的对外开放,丰富国际合作交流的内容,坚持务实、高效和长久的合作,逐步提升国际化水平;通过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新机制。截至2007年底,财政部已安排“985工程”二期建设资金155.98亿元。

 

  〔国家重点学科建设〕2007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教育部组织进行了对已有国家重点学科进行考核评估、国家重点学科的增补、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认定以及部署编制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等工作。

  在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改革了考评办法,改进了评价标准,增加了考评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这些改进措施,较好地避免了非学术因素对考评工作的影响,进一步保证了考评工作的科学公正和考评结果的客观准确。考核评估结果充分显示了国家重点学科经过五年多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反映出各校认真组织专家评议,实事求是地对各学科进行评价。2007年5月底,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工作顺利完成,教育部公布了考核评估结果,全国共有44个国家重点学科,因排名靠后需重新申报。

  2007年6月,根据“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择优确定,公平竞争”的指导思想,教育部部署了国家重点学科的增补工作。增补工作与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相结合,采取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和推荐,同行专家评议和行政审批的方式进行。2007年8月,在国家重点学科的增补和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认定工作全部完成后,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共审核批准了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8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93个。教育部要求各有关高校逐一制订国家重点学科(2007—2010)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该规划将作为今后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2007年11月,教育部决定在国家重点学科评选的基础上,从申报学科中再择优确定一批水平较高的学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培育对象,予以重点扶持。教育部共审核批准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19个。

                                 撰 稿 赵玉霞

                                 审 稿 杨玉良
 李 军       
                                    郭新立
 梁国雄

  〔后勤社会化改革进展情况〕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持续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一是高校后勤以较快的速度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越来越多的高校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开放市场,引入优质企业提供服务,如安徽省由社会企业经营的学生食堂已经占到全省学生食堂的52.4%。二是高校对后勤服务市场管理能力逐步加强,高校后勤服务市场有序竞争的机制逐步完善。三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促成一批面向高校后勤服务的企业(包括从学校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实体)加速向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而且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一批餐饮企业连锁食堂已经达到几十家,甚至上百家,高水平的企业促成了高水平的竞争、高水平的服务,并且拉动了全国高校后勤整体保障水平的提升。四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后勤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的工作越来越实,越来越好,在推动全国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黑龙江、重庆、四川已经正式注册成立了学校后勤行业协会,更多的省市正在利用高校后勤研究会探索向行业协会方向发展,开展了标准化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建设、数字化后勤建设、地区性集中采购、高校后勤市场准入制等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的高校后勤改革,高校后勤的服务质量、运行效率、保障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

  为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于3月31日在重庆召开部分省市高校后勤改革座谈会,4月1日全体会议代表参加了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专业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共商推进全国高校后勤改革大事,重点研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学校后勤行业管理工作。

  2006年以来,市场粮、油、肉、水、电、气等价格相继上涨,特别是2007年上半年猪肉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高度重视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为稳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保证好学生的伙食需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教育部多次下发文件,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并派出人员到各地督促检查;财政部先后两次下达专项资金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生食堂给予临时补贴,并两次和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对学生食堂补贴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为减轻学校负担,联合下发《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中宣部通过各种媒体开展了大量正面宣传工作;商务部要求地方商务部门加强与高校食堂的联系,配合做好肉食品的定点直供,在安排储备肉的投放中优先供应高校食堂。

  撰 稿 朱宝铜

  审 稿 张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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