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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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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 精心实施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5月16日)

陈至立

  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今年,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意见》,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在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建立“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目前我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作出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政策的重大意义。

  (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教育是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着力发展社会事业,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教育,是实现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困难家庭摆脱贫困的希望所在。现阶段,我国地区之间、家庭之间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顺利完成学业,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保障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同时,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全局,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有助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和普通、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因此,这一举措不仅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创新已成为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成为国家间竞争的焦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国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科技创新,人才为本。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就是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大门必须向每一位具备资质的青年敞开,决不能让他们因经济困难而被拒在校门之外。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是要帮助他们当中一些有潜力的孩子成长为创新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

  (四)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体现。

  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逐步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更加注重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权益,更加注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的教育发展。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是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重大举措。

  (五)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相结合。结合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好新的资助政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爱护传递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可以更好地达到育人的目的。

  二、全面理解和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内容和特点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是在胡锦涛总书记的亲自关心、温家宝总理的亲自部署和指导下进行的。财政部和教育部结合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论证和详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现在这个《意见》。办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意见》的内容和特点。

  (一)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制度设计。

  《意见》从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角度,对资助工作做出了制度设计。

  一是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这个奖励名额比较少,无论家庭经济是不是困难,只要满足条件都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二是既增加财政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强调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要求拓宽助学渠道,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工作,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等。三是既有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经费合理分担的办法,在资金投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等方面,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兼顾地区差别,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体现了政策体系的整体设计。四是既扩大资助面,又提高资助强度。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更多必要的帮助。五是既增加教育投入,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助学政策不仅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或接受职业教育。

  (二)确定了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

  《意见》明确了各方资金投入责任。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和中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同时,还规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采取这种资金分担办法,既借鉴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又考虑了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的特点,应当说是合理的。另外,《意见》中还明确了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助学,强调了学校在资金投入上的责任,同时指出了这部分资金的主要用途。

  (三)提高了资助保障水平。

  一是财政投入大幅度提高。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经费是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很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后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达308亿元。这是自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亲切关怀。

  二是资助强度明显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 4 000 元,增加到 5 000 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 1 500 元,增加到生均 2 000 元,具体标准由地方在每生每年 1 000元至 3 000 元范围内分档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 1 000元,增加到生均 1 500 元,不分档次;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第一、二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三年则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还需要指出的是,《意见》强调了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特别提出了要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正在研究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办法,争取早日出台。希望各地大力支持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项工作将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推开。

  总之,经测算,各项政策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将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中国教育年鉴(四)扩大了资助范围。

  原中央财政设立的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资助5万名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03%;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将奖励资助约51万名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10倍。原中央财政设立的高校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5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新设立的高校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约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原中央财政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新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 1 620 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90%,相当于过去的18倍。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达到在校生的90%,主要是覆盖了所有在校的农村学生(全国83%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来自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体现了政策导向作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强调了政策导向作用。一是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二是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要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三是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我国人才资源的合理分布。四是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增加招生数量,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同样,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20%,并不是各地区高校的资助面都是20%,财政部、教育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具体比例。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新的资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实施。现在离新学年招生录取工作只有两个月左右时间,离新生入学也只有四个月左右时间。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务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把这件好事办好。在此,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各负其责,紧密协作。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中央和地方、各相关部门以及学校要共同努力,精心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意见》精神,尽快制定和发布相关配套文件。教育部门要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细致地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选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助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资金,保障投入。

  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是此项工作成败的关键。中央和地方财政要根据国务院《意见》规定的经费分担办法,足额安排应当负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目前,中央财政已经在预算中安排了应负担的95亿元资金。中央在确定地方分担资金的问题上充分考虑了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中央资金将按照秋季学期5个月下达,地方今年在预算中实际可按4个月来安排,这给地方留了一定的资金调度空间,减轻了地方的压力;对今年实施这项政策后财政负担较重的省份,财政部还将视情况给予必要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一定要落实好应负担的资金,做好统筹协调,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分担办法,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应承担的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今年,各方面对财政支出需求都很大,特别是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及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都需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国家能下决心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拿出这么多钱,实属不易。按照新的资助政策要求,各级财政每年用于助学的资金投入达300亿元左右,这些钱是给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孩子的读书钱,是他们实现梦想的希望。一定要把这些钱管好、用好,真正用在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身上。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资金落实不到位、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教育,培养诚信。

  要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诚信教育密切结合,塑造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要通过奖学金的发放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热情;要鼓励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培育学生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五)广泛宣传,引导舆论。

  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宣传实行资助政策的意义和成效,并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这里我还想讲一讲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有关工作。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这个《办法》,决定从2007年秋季起,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要签订协议,毕业后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转发了这个《办法》。

  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的一项示范性举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昨天晚上教育部召开专门会议,对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下面我再强调五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培养一支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良好职业道德、坚实业务基础和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队伍,造就杰出的教育家,是事关教育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在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把优秀的学生吸引到师范院校来,把有才华的学生培养成优秀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就是要重视和加强师范教育,加大对师范院校改革和支持的力度;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

  二要认真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这是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首要环节。要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读师范。要鼓励优秀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农民子弟报考师范专业,使他们享受国家资助,接受良好教育,毕业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各地和有关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广大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义和相关政策。要用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的政策,切实保证生源质量。

  三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师范教育。把好学生培养成优秀教师是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根本目标,是部属师范大学的光荣任务。老百姓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了师范大学,国家也花了钱,我们就应该千方百计把他们教育好、培养好,使他们真正成为优秀的人民教师。各地、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弱化、淡化师范教育的现象,从思想认识上、工作实践上全面改革和加强师范教育。部属师范大学要抓住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和指导思想,在发展思路、培养目标、学科专业、课程改革、实践教学、师德教育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同时,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继续教育和长远发展创造条件,促进他们终身学习,尽快成长为优秀教师。

  四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就业保障。为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中小学教师岗位是实施这项工作的关键环节。今年入学的免费师范生虽然四年以后才毕业,但现在就要做出整体考虑,做到未雨绸缪。各地政府要统筹规划,在配合师范大学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工作的同时,提前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接收计划和相关工作,确保四年后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安排落实任教学校。中央财政对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的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要让每一位免费师范生了解就业政策,对未来的工作岗位有良好的心理预期,以利于他们在校安心学习,将来长期从教。

  五要扎实做好有关组织实施工作。在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免费师范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政府对全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这是一个新事物,社会广泛关注,试点工作能否取得成功,关系到能否在更大范围推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关系到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关系到广大免费师范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因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大局出发,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自愿、择优、公开、改革”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切实把握好保证生源质量、改革师范教育、落实教师岗位、履行服务协议等重点环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形成优秀学生读师范、优秀人才当教师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当前教育工作的两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把中央的这两项重大决策贯彻好、落实好,为促进教育公平、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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