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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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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语委委员换届会议暨2006年工作会议〕2006年6月26日,国家语委委员换届会议暨2006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社会科学院、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3个单位的国家语委委员及代表,教育部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主任许嘉璐发来贺信。教育部部长周济,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经国务院批准,新一届国家语委在上届15个国务院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和人民团体构成的基础上增补人事部为委员单位,由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16个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教育部相关职能司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今后委员会每四年调整换届一次委员单位并形成年会制度, 对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会上,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开展的工作和今后的任务。

  出席会议的委员就如何加强与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教育部两个职能司局做好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撰稿 魏 丹

  〔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06年1月25日,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及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和语文出版社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语用司、语信司向咨询委员通报了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思路,并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咨询。会议充分肯定了2005年及“十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的成绩,并就2006年及“十一五”期间的语言文字重点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应对社会语文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资源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2)进一步解放思想,广泛发动、有效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注重工作体制和机制建设。(3)重视并积极参与汉语的国际推广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汉语教材建设和人员培训、规范标准建设等基础性工作。(4)重视当前大中小学师生语文素质下降、英语教学对汉语母语教学的冲击等问题。(5)加强西部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普通话情况调研和培训工作;继续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化管理;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形式。(6)抓紧研制和发布社会急需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工作的部际协调和宏观管理,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加强中国语言文字网站建设和语言文字工作电子政务建设,通过信息化工作提升语言文字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撰稿 周道娟

  〔200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2006年3月30日-31日,语言文字年度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有关司局、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厅长(副主任)和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主任以及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同志13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名义向2005年和2006年初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的青岛、南宁、太原、银川、成都、兰州、呼和浩特、重庆、杭州、宁波、南昌、西安等12个城市颁发了语言文字达标城市奖牌,还对从事语言文字工作满20周年的28位同志及在语言文字工作岗位退休的25位同志颁发了纪念牌。

  与会代表参加了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会上,围绕赵沁平副部长的讲话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草稿)以及语言文字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代表们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撰稿 魏 丹

  〔《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纪念活动〕2006年1月28日和2月6日,分别是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系列宣传纪念活动。

  2月15日,国家语委发出《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50周年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相应的活动。

  3月23日,教育部召开著名语言学家与媒体座谈会。

  3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及各界代表约300人参加了会议。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介绍了各自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同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和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主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的语言文字学专家、学者约100人出席了会议。

  中央主要媒体和在京的许多媒体通过制作专访节目、报道或网络在线直播著名语言学家与媒体座谈会和纪念座谈会,发表通稿、评论员文章或纪念文章等形式,对纪念活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

撰稿 周道娟 陈 敏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06年各地继续积极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西安、厦门、深圳等城市相继通过一类城市评估。截至2006年底,共有27个城市通过评估认定,占一类城市的四分之三。长春、广州等尚未完成一类城市评估的地区积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宣传动员、自查自评工作。已经通过评估的地区不断巩固、深化评估工作成果,青岛市、重庆市语委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评比活动,进一步巩固了评估工作成果。武汉市在2004年6月通过一类城市评估认定后,采取得力措施巩固评估成果,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常态回访检查工作。

  2006年各地二、三类城市评估工作稳步推进。通过评估的二类城市有19个,分别是内蒙古包头,江苏的泰州、淮安、宿迁、连云港,浙江的绍兴、舟山,湖北的黄冈、襄樊、黄石,广西柳州,新疆的阿勒泰、库尔勒、哈密,四川绵阳,云南玉溪等地。

撰稿 张映川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2004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出《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截至2006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地根据本地情况制定了评估标准和细则,分批对申报学校认真进行检查评估,命名了一批市级和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06年,教育部语用司对江苏、湖北、广东、上海、辽宁等省、市14个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深入学校了解创建活动的情况和经验。教育部、国家语委将在各省申报基础上,命名一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6年,语用司继续推动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培养与评价体系研究和“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和考查办法”的研制工作,参与指导了《小学生口语交际》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协调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和高教社进行相关师资培训。

  〔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由教育部、中宣部、人事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语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八部委联合主办的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推普周”)于2006年9月10日-16日在全国举行。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定为:“普通话--50年推广,新世纪普及”,全国各地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9月4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记者会,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原国家教委副主任、原国家语委主任柳斌,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张颂,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王小丫、王刚应邀出席。

  第九届推普周以山西省太原市(开幕式)、贵州省遵义市、广东省肇庆市(闭幕式)为重点活动城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向3个重点城市发去了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语委党组书记朱新均分别带队出席了3个重点城市的活动并发表讲话。太原、遵义、肇庆及其他省市的推普宣传活动各具特色、异彩纷呈。第九届推普周还将宣传重点继续向广大农村、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延伸拓展,因地制宜地开展了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培训、推普便民服务等活动。

撰稿 高 阳

  〔地方语言文字法制建设情况〕2006年,江苏、湖南、福建、广西、安徽、宁夏和浙江等7个地方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办法,其中,除宁夏、浙江通过的是地方政府规章外(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其余5 个地方都是地方性法规(人大常委会议通过)。

撰稿 魏 丹

  〔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于1994年10月启动。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主要面向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接受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06年,各省市进一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扩大对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及公务员、公共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开展对所辖测试机构的评估,加强测试员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测试工作网络。取得国家级和省级测试员资格证书者近5万名,有2 200多万人次接受了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主持研制并组织实施的一项语言类标准化水平测试。1999年由教育部语用司提出立项,2002年申报国家语委“十五”科研重点项目,委托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组成课题组开展研制。《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于2006年6月20日通过了国家语委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于8月28日发布,并自2007年2月1起试行。为积极、稳妥地推动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国家语委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在上海、河北两地开展先期试点,为今后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撰稿 郝阿庆

  〔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班〕2006年7-8月,教育部语用司与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联合委托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教育厅和民(语)委,举办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来自广西百色市,贵州黔东南州和铜仁地区,云南保山市和怒江州,西藏全区、青海全省以及新疆和田、喀什、阿克苏、阿勒泰、伊犁等地州的少数民族乡村中小学教师共566人参加了培训。各地以普通话听、说能力强化训练为主,因地制宜地开设了方言辩正、普通话基础理论、普通话水平测试知识讲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等课程,兼顾民族政策与理论、民族语言文字基本知识。

撰稿 周道娟

  〔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和考查办法〕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课程标准,切实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汉字书写能力,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语用司委托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着手起草“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和考查办法”,进一步细化汉字书写评价标准,为中小学写字教学及学生书写水平考查提供参照。

  2006年初,教育部语用司将“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和考查办法”初稿发往各地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征求意见,还召开了三次由地方语委干部、中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人员、中小学语文教材编辑、语言文字专家等参加的小型座谈会。课题组成员根据修改意见,已完成对初稿的修改。语用司计划在标准定稿后选取部分地区作为试点,逐步开展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试行工作。

撰稿 张映川

审稿 张世平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术研讨会〕为纪念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召开50周年,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术研讨会于2006年3月31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发表重要讲话。

  许嘉璐在讲话中指出:当前的社会环境给语言研究提供了空前良好的条件,语言文字应该加强应用研究,营造一个创新的环境,打造一种创新的文化;要打破学科限制,注重交叉渗透;要形成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充分发挥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作用。赵沁平在讲话中指出: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语言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新世纪的语言研究和语言规范化工作必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关注社会语言生活,重视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加强学科间的协作;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加强人才培养,重视与现代生活关系密切的语言学分支学科的建设;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成果,为国家信息化作出语言学家的贡献。

  会议就汉字简化和推广普通话的重大意义和成就、汉语规范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汉字规范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词语的研究和规范、自然语言处理和规范化问题、辞典编纂、普通话和方言的关系、少数民族语言、语言规范化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

  〔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会议〕为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推动地方语委科研工作,“国家语委”十一五“科研工作会议”于2006年11月28-29日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语委办主要负责人,部分省、自治区民语委办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组长赵沁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十五”期间,在全国语言文字科研工作者和各级语委的努力下,我国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研制、面向信息处理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社会语言生活状况的跟踪监测与对策研究、研究手段与信息服务手段的现代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国家和地方的语言文字工作出现了新局面,在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制建设、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普通话的宣传推广以及语言文字培训和测评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有新成绩新举措。赵沁平强调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是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科学研究是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是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要把科学研究作为新时期语委工作的一个新亮点来抓。要抓好应用语言学学科建设,争取建设若干应用语言学学科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并强调了交叉学科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作题为《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十一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主报告。总结了“十五”期间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并提出了“十一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重点领域和几项重要任务。上海市、安徽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语委(民语委)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发布“2005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年5月22日,教育部2006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05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这是教育部、国家语委首次向社会发布年度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发表了书面讲话。他指出,在社会快速前进、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建立对社会语言生活实时监测和规范引导的长效机制,对重要社会领域的语言文字使用状况进行监测、分析与研究,对语言国情有更及时全面的了解。教育部、国家语委陆续与相关部委和高等院校共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及各个分中心,对平面媒体、有声媒体、网络媒体、教育教材以及海外华语等的语言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成立“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课题组,分领域、分专题报告年度的中国语言生活的基本状况及热点问题。此次发布的“2005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是第一部“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指出,中国语言生活充满活力,新的语言现象大量涌现,新的语言传播方式不断出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取得重大进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取得成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进一步加强了对语言使用的管理。在教育领域,语文课程标准及其教材更加多样化,语文高考有新变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进行了重要改革,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大发展,对外汉语教学发展迅猛。同时,语言文字标准化、信息化取得丰硕成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迈开新步伐,科技名词术语规范为科教兴国作出了贡献,全社会语言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国的语言生活总体上是健康和谐的,其特点是主体性与多样化并存。这些年也形成了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如:汉语的国际推广;中小学英汉双语教学,四六级英语考试;方言知识进教材,广播影视使用方言,公共行业的方言服务问题;网络语言;字母词的使用;地名牌和交通指示牌使用英文的问题;人名地名用字是否要有限制问题;濒危语言问题。这些热点问题是值得认真研究的。同时还发布了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对2005年若干媒体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得到的若干数据。

  〔发布《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和《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2004年2月6日,《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通过了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并于2005年12月通过了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2006年2月27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06年8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范提供了一套系统而完备的音标符号,既兼容国际语音学会公布的音标符号,又能满足记录中国语言的实际需要,可用于纸质载体的印刷出版,也可用于多媒体出版、网络传播和语音库建设等领域,对于我国语音学的学术发展和语言信息化事业都将发挥一定的作用。

  2006年8月28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于2007年2月1日起试行。该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新闻出版单位、教育机构、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等录用人员和核定在职人员资格,以及学校考核学生汉字应用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分三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测试中等以上受教育程度人群在以规范汉字为媒介的阅读、书面表达等活动中,掌握和使用汉字达到的水平,具体标准是能否按照国家颁布的汉字字形、读音方面的规范正确识别和使用规范汉字;能否依据权威工具书所载的汉字普通话读音和现代汉语义项准确识别和使用规范汉字。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国家继普通话水平测试之后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国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对改善社会用字环境、弘扬中华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研制《规范汉字表》〕2006年4月18日《规范汉字表》课题通过科研结项。2006年6月12日,教育部、国家语委成立了《规范汉字表》(送审稿)专家委员会,任务是对字表涉及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确定处理原则和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字表初步方案,形成送审稿。在成立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规范汉字表》研制领导小组组长赵沁平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规范汉字表》研制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任务,对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汉语国际推广等都有重要意义。《规范汉字表》涉及到历史、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政策性、学术性很强,研制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批复福建省“冠豸山”的地名读音〕冠豸山位于福建省西部龙岩市连城县境内,属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因其主峰形似古代的执法者戴“獬豸”冠而得名。冠豸山的“豸”字在当地一直读作zhàì,意为古代传说中一种笃忠执著、公正诚信、明辨是非的神兽。但在现行的字词典中,“豸"”注音为“zh”。注释为“没有脚的虫子”,广播电视系统播音时也读作“z”“冠”的读音也常被错读为guān。福建省有关部门认为,这给当地旅游经济和群众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自2003以来,福建省民政厅、教育厅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先后联合报文,请求国家对“冠”和“豸”予以定音。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对此十分重视,委托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和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进行了史料考证、实地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2006年2月,民政部、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印发批复函,同意将福建省 “冠豸山”的地名定音为“Guàn Zhài Shān”。

  〔语言政策考察〕2006年9月22日至10月4日,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山西省语委办、华中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等单位组成的语言政策考察团一行6人,对俄罗斯和蒙古进行了考察访问,就语言政策,语言教育,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及语言生活状况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也为进一步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考察团在访问中明显感到,俄罗斯的语言政策在语言与国家关系的处理、重要语言事件的反思、法律条文的制定等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蒙古改用斯拉夫字母记录蒙语,给蒙语的实际应用带来很大不便,既无法与传统蒙文接轨,又与现代信息技术脱节,现在开始考虑走拉丁化道路。这也告诫我们记录汉语的汉字是不能随意丢弃的,同时要想与世界接轨,就必须充分发挥汉语拼音的作用。考察团通过考察交流,认为我国在语言政策方面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1)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3)母语学习与外语学习的关系;(4)汉语的国内推广和国际传播的关系。

  〔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会工作〕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分会分别落实了规范标准研制和语言生活热点问题研究12个项目的立项工作,如《普通话语音声学参数值》、《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修订)、《标点符号用法》(修订)、《普通话审音研究及审音库建设》、《辞书元语言研究》、《新词语编年本》等。汉字分会和语法语篇分会组织开展了《规范汉字表》、《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信息处理系统语言文字规范评测原则》等规范标准项目的结项鉴定工作。语音拼音分会配合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召开专家座谈会,对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进行了宣传贯彻。汉字分会开展标准化应用咨询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完善奥运证章设计。

撰稿 陈 敏
王翠叶

审稿 王铁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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