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06年1月23日—2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共有43位委员出席。国务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常务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部长周济,副主任委员、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出席会议。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作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及2006年主要工作的说明》。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年)》,对《国(境)外学科专业设置调研情况的报告》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陈至立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国特色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指出研究生教育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制定科学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结构,培养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是研究生教育的紧迫任务,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营造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强调要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一要突出重点,严格要求,建立、完善自律和监测机制;二要建立质量保证的有效运行机制;三要加快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四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区域协调发展;五要努力提高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及2006年主要工作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批准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90个,博士点678个;增列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 163个,硕士点4 099个;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个,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2个。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05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的报告》。评估结果为合格的7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465个博士点,可继续行使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的中西医结合基础博士点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化学工艺博士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撤销其博士学位授予权;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申请,中止其冶金物理化学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评估结果为“存在一定问题,需经整改才能合格”的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16个博士点,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于两年之后重新进行评估。
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工作要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瞄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重点抓好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学位工作改革,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建设。(2)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颁布实施。(3)研究、修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4)深入研究和制订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改革方案。(5)协调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制度。(6)进一步研究和制订医学教育及其学位标准。(7)会同教育部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筹备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
撰稿 马 玲
〔专业学位教育〕一、2006年招收建筑学学士、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口腔医学硕士、博士等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生39 425人;2006年在职人员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人数达到19.3万人;截至2006年底,我国专业学位累计招生达到61万人。
二、启动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专家论证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聘请有关专家分别组成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专家组,对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批准。
三、完成全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经有关单位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选聘有关专家组成了第二届全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召开了全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会议。我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顺利结束,转入正式实施阶段。
四、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培养院校教育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试办EMBA教育的30所培养院校,评估方式为被评估学校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评估材料与专家组实地考评相结合,评估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招生管理、培养过程管理、师资队伍、教学效果、教育环境、办学特色七个方面,涉及21个评估指标。评估结果表明,EMBA教育试点工作取得成功,30所EMBA试点院校全部评估合格,可转入正式实施。同时,此次评估还反映出30所EMBA培养院校在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学设施、生源质量以及招生规模等方面存在不均衡的情况,一些院校在对EMBA教育项目整体设计、办学理念、招生、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制度、案例开发和使用、学位论文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各培养院校认真研究、分析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措施,保证EMBA培养质量。
五、完成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对象为首批试办MPA教育的24所培养院校,评估方式为培养单位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评估材料与专家组实地考评相结合,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设施、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与学位论文、办学特色及其他六个方面,涉及25个评估指标。评估结果表明,经过五年试点,我国MPA教育已经取得显著成绩,24所MPA培养院校全部通过教学合格评估。同时,此次评估还反映出部分培养院校在自主办学与监管、师资队伍建设、案例教学、双语教学以及学位论文质量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各培养院校认真分析研究,具体落实专家组评估意见,采取措施改进MPA教育工作。
六、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举行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立十周年”有关纪念活动和学术活动。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顺利结束,转入正式实施阶段。
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取得新进展:(1)制订了《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制订指南》,完成了化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材料工程、工业工程等五个领域学位标准的制订工作,将于2007年开始试行。 (2)加强工程硕士研究生英语、数学、政治等公共课程的建设。成立了工程硕士英语、数学、政治公共课改革与协调小组。英语和数学课程改革与协调小组已出版部分教材;政治课程改革与协调小组已完成课程提纲的编写、工作计划的拟订,并开始研究配套教学用光盘和试题库。(3)新增列“集成电路工程”和“安全工程”两个工程领域培养工程硕士。组成了两个领域的教育协作组并制订了培养方案。2006年有40个培养单位获权培养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有31个培养单位获权培养安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4)专业任职资格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工程硕士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已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已有37名工程硕士获得“国际项目经理”证书。(5)加强工程硕士学位质量监督。制订了“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方案”和“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实施方法”。控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两个领域已完成全领域评估;机械工程等14个领域相继开展了领域评估工作。领域评估采取培养单位自评,领域内培养单位互评及抽评,召开领域研讨会、专家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达到了以评促建的目的。
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2006年录取2005级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 883人。按领域规范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加快各领域主干课程建设,启动教学用书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体系建设,批准新增河南师范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为农业推广硕士培养单位。加强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制度本身的建设和完善,根据部分单位的建议和社会实际需求,在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增设“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农业信息化”、“食品加工与安全”三个领域,并研究制定新增领域培养方案,确定各新增领域的课程体系和主干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新增领域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开展2006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质量分析与跟踪调研工作,完成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大连水产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江西农业大学、莱阳农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学院等9个单位的调研。
九、兽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稳步发展。2006年录取2005级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人、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25人。继续完善兽医专业学位体系建设,批准新增吉林大学、扬州大学为兽医博士培养单位、莱阳农学院为兽医硕士培养单位。2006年4月24日—26日,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全国首届兽医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会议”。评选出兽医博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5篇,兽医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12篇。开展2006年兽医硕士专业学位质量分析与跟踪调研工作,完成对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扬州大学8个单位的调研。
十、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起步。2006年首批录取2005级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90人。6月20日,召开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9月2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复《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 9月26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转发了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撰稿 陆 敏 雍翠菊 欧百钢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2006年,教育部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97项,总经费2 000 万元。其中,分学科领域举办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13个,4 000多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了论坛的学术交流活动;分学科领域举办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14个,2 000多名研究生、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参加了课程学习;资助35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接受校外博士生200多人来本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访学研究;支持13所高校在校内外建设研究生创新中心,为研究生创新研究提供平台;支持16所高校进行了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
3月,召开了2006年全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经验,探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问题并部署200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工作。
5月,为发挥区域优势,在较大范围内实现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并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发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本地区研究生教育的新形势,制定了积极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方案,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引向深入。
8月,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联合召开了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交流暑期学校的办学经验,规范暑期学校的管理,统筹规划“十一五”的办学计划和思路。会议期间签订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关于共同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协议书》,决定在“十一五”期间扩大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学科领域并加大支持力度。
2006年底,共收到89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200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236份项目申请书。经研究,批准46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82个项目,其中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21个,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10个,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3个,支持研究生国内访学项目16个,研究生创新中心建设项目7个,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20个以及其他项目5项。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开展地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活动给予了支持。
撰稿 朱 瑞
〔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根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经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省级初选、同行专家通讯评议、专家会复审并对外公布征询异议后,2006年8月14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99篇)和提名论文名单(137篇)。根据《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教育部对在高等学校工作的优秀论文作者给予了科研资助。
撰稿 任增林
附: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硕士点定期评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的几点意见》,2006年定期评估工作于3月启动,本次评估是设立定期评估制度后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首轮评估,评估工作委托省级和军队学位委员会进行。
1998年及以前批准的2 10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了此次定期评估,评估工作涉及全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定期评估包括单位自我评估、学科点基本状态评估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三个环节。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存在一定问题须经整改才能合格”、“不合格”。
经评估,2 106个硕士点中,“合格”的学科点2 009个,单位自评后主动申请撤销的学科点17个,“存在一定问题须经整改才能合格”的学科点71个,“不合格”的学科点9个。评估结果将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3次会议确认,并作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并暂停招生,两年后参加评估”和“终止学位授权”等结论。
撰稿 吴一
〔研究生院建设及院长联席会〕2006年10月16日—18日,“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2006年年会”在长春市召开,本届年会的主题是“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郭新立在讲话中对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工作进行了概括,同时对院长联席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教育部学生司处长陈瑞武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改革的新举措和设想。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梁国雄处长就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问题作了说明。有10所将要试点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学校作了大会发言,会议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和上述报告进行了分组交流讨论。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杨玉良在闭幕式上讲话,他特别强调了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的重要作用,并和大家交流了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感想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撰稿 赵玉霞
〔中外互相承认学位证书协议签署情况〕截至2006年年底,同我国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增加到27个。协议的签订促进了我国和签约国之间人员往来的便利。我国与瑞典、丹麦、韩国、西班牙、墨西哥、泰国、新加坡、印度等国在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对相关文本作了多次磋商,为不久签署相关协议奠定了基础。
撰稿 徐伯良
〔名誉博士授予情况〕200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了13位国外著名专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的中国名誉博士学位,其中有国民党前主席连战、著名华侨骆家辉及现任奥委会主席雅克•罗格、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等人。名誉博士的授予促进了中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工作的国际或地区交流与合作,对中国的涉外工作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附:200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境外人士名誉博士人员名单
撰稿 徐伯良
审稿 杨玉良 李 军 郭新立 梁国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