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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访工作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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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信访工作基本情况〕2006年1—12月,教育部信访办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信访38 288件(人、个)。处理群众来信19 093件,比上年同期(17 874件)增加1 219件,增长幅度为6.82%。来信超过600件的省市依次为:北京(1 462件)、河南(1 278件)、江苏(1 167件)、四川(1 113件)、山西(1 079件)、山东(1 066件)、湖北(932件)、湖南(924件)、浙江(813件)、河北(687件)、安徽(668件)、广东(654件)。接待群众来访6 195人,比上年同期(7 279人)减少1 084人,减少幅度为17.49%。其中接待集体访157批、2 081人,批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187批、2 060人)减少30批和增加21人,批次减少幅度为16.04%,人数增加幅度为1.02%。群众来访人数超过200人的省市依次为:辽宁(699人)、河北(666人)、北京(586人)、河南(510人)、山东(476人)、黑龙江(418人)、陕西(294人)、湖北(282人)、山西(229人)、江苏(220人)。接听和处理群众电话来访约13 000个。

  2006年1—12月,就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编发《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摘报》11期;就教育系统贯彻《信访条例》情况和信访先进经验,编发《信访简报》11期;向中办、国办报送《教育要情》提供信息12期;对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向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直属高校等单位发交办公函49件。一些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1.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反映转正、待遇及老有所养等方面问题2 715 件,占信访总量的10.74%;2.检举揭发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2 342件,占信访总量的9.26%;3.教育乱收费问题1 818件,占信访总量的7.19%;4.历史遗留问题1 478件,占信访总量的5.84%;5.基础教育中中小学布局调整、人事制度改革、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1 413件,占信访总量的5.59%;6.高校招生问题1 343件,占信访总量的5.31%。

  此外,企业办学校退休教师反映待遇问题、中小学学生伤害及事故纠纷等,也是2006年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

  〔《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结束后,教育部信访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继续采取措施,狠抓《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1.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教育部信访办也多次组织了对《条例》的学习和研讨。通过工作实践,信访办每位同志联系实际,不断强化和加深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对上访人加强了《条例》的宣传。将《条例》制成宣传板上墙,便于信访人学习。在接访时,还特别注重宣传《条例》,引导上访人按《条例》依法上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信访工作规章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在反复征求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直属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并印发了《教育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教育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意见》,有效地促进了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开展。

  3.在教育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根据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的要求,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通知》对教育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等院校开展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及早发现问题,超前化解矛盾;落实责任,解决重大、疑难问题;防控稳控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开展纪念《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5月,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发《信访简报》,供各单位学习参考。

  5.建立老上访人员档案,编写《教育部信访疑难问题材料汇编》。2006年,教育部信访办结合教育系统开展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经常到教育部上访的老上访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整理出了51位老上访人员的上访材料,建立了档案,并编写了《教育部信访疑难问题材料汇编》,为下一步调处和重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

  6.开展交流与调研工作。2006年5月,在安徽合肥召开了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信访工作研讨会,安徽省教育厅在会上做了重点发言,河南、内蒙、江西等省(区)教育厅在会上交流了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及贯彻落实情况。2006年7月,国家信访局对教育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工作调研,实地考察了办公场所,抽查了国家信访局转办信件的办理情况。对教育部信访工作,特别是办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将教育部办信工作经验在国家信访局办的《情况交流》(2006年第49期)上予以刊登,下发各地各部门参考学习。

  〔认真处理教育系统信访突出问题〕1.妥善处理了几起疑难信访问题。如在教育部与北京化工大学的共同努力下,妥善处理了该校一名学生因患病引起的医疗费纠纷问题,使这一持续10年之久的信访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2.督办解决多起学生受伤害问题。如重庆市梁平县、彭水县,四川省剑阁县,山东省文登市等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处理了几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3.协调解决高考和招生问题。如2006年6月初,有几个省的考生家长集体到教育部上访,要求教育部协调解决孩子参加高考的问题。在教育部信访办与学生司和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考生们都顺利地在户口所在地参加了高考。再如2006年7月,北京一高考学生,在招生录取时,被天津某大学退档。经教育部信访办、学生司等单位多方努力,在开学两个月后,该生被学校重新录取。

  此外,还妥善处理了山东、湖北等地民办教师集体上访问题;17省市的企业办职业学校退休教师多次集体上访问题;山西北岳职业技术学院48名学生集体上访问题;黑龙江水灾遇难学生家长集体上访问题,等等。

撰稿 王进保
审稿 安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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