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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20余万名中小学校长同步参加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国务院副秘书长陈进玉主持会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安监总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近23万名中小学校长在各省、市、县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陈至立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校管理的责任。要把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之中。近期,要集中力量抓好三项工作:一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公安、卫生、安全监管、发展规划、检察、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二要认真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迅速行动,拉网排查,消除隐患。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会议对全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和创建和谐校园工作进行了部署。河北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山西省交城县大陵庄小学校长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北京市广渠门中学校长代表全国百名校长宣读了《让我们的校园充满爱》倡议书,教育部部长周济、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在会上作了讲话。
会议前夕,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将创建和谐校园与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会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部署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了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整治力度,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安全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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