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基本情况〕
2006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 |
学校数(所)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 一、高等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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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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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高校 |
(19) |
|
|
| 2.科研机构 |
(32) |
|
|
| (二)普通高等学校 |
60 |
71651 |
33873 |
| 1.本科院校 |
30 |
62242 |
28512 |
| 2.专科院校 |
30 |
8634 |
4932 |
|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
24 |
6862 |
4061 |
| 3.其他机构(点)(不计校数) |
(5) |
775 |
429 |
| 其中:独立学院 |
5 |
775 |
429 |
| (三)成人高等学校 |
21 |
3130 |
1559 |
|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246 |
4615 |
1403 |
| 二、中等教育 |
964 |
90053 |
60202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485 |
89972 |
26821 |
| 1.高中 |
331 |
73647 |
18201 |
| 普通高中 |
317 |
73275 |
18030 |
| 成人高中 |
14 |
372 |
171 |
| 2.中等职业教育 |
154 |
16325 |
8620 |
| 普通中专 |
81 |
10557 |
5244 |
| 成人中专 |
37 |
833 |
386 |
| 职业高中 |
36 |
4651 |
2832 |
| 技工学校 |
|
|
|
|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
9 |
284 |
158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479 |
81 |
33381 |
| 1.普通初中 |
477 |
|
33332 |
| 2.职业初中 |
1 |
58 |
30 |
| 3.成人初中 |
1 |
23 |
19 |
| 三、初等教育 |
626 |
48610 |
37500 |
| (一)普通小学 |
626 |
48610 |
37500 |
| (二)成人小学 |
|
|
|
| 其中:扫盲班 |
|
|
|
| 四、工读学校 |
13 |
615 |
401 |
| 五、特殊教育 |
28 |
1614 |
1047 |
| 六、学前教育 |
1057 |
30413 |
18793 |
注: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中包含普通初中的教职工数;
2006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 一、高等教育 |
|
|
|
| (一)研究生 |
19931 |
30099 |
86906 |
| 博士 |
3925 |
5702 |
21097 |
| 硕士 |
16006 |
24397 |
65809 |
| (二)普通本专科 |
110520 |
137859 |
466333 |
| 本科 |
54383 |
80313 |
292859 |
| 专科 |
56137 |
57546 |
173474 |
| (三)成人本专科 |
14990 |
67774 |
194648 |
| 本科 |
4516 |
34863 |
97726 |
| 专科 |
10474 |
32911 |
96922 |
|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
|
|
|
|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
9804 |
25780 |
| 2.网络本专科生 |
41893 |
58115 |
142173 |
| 本科 |
18606 |
19843 |
47385 |
| 专科 |
23287 |
38272 |
94788 |
| 3.学历文凭考试 |
4167 |
|
6209 |
| 4.其他 |
778 |
|
|
| 二、中等教育 |
297586 |
235180 |
935221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176947 |
126709 |
494639 |
| 1.高中 |
116248 |
70012 |
294003 |
| 普通高中 |
102088 |
70012 |
271696 |
| 成人高中 |
14160 |
|
22307 |
| 2.中等职业教育 |
60699 |
56697 |
200636 |
| 普通中专 |
35194 |
34690 |
137012 |
| 成人中专 |
5673 |
4509 |
10734 |
| 职业高中 |
19832 |
17498 |
52890 |
| 技工学校 |
|
|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120639 |
108471 |
440582 |
| 1.普通初中 |
120283 |
108347 |
440011 |
| 2.职业初中 |
150 |
124 |
365 |
| 3.成人初中 |
206 |
|
206 |
| 三、初等教育 |
108520 |
108733 |
533677 |
| (一)普通小学 |
108520 |
108733 |
533677 |
| (二)成人小学 |
|
|
|
| 其中:扫盲班 |
|
|
|
| 四、工读学校 |
1195 |
1558 |
2934 |
| 五、特殊教育 |
2294 |
1170 |
9772 |
| 六、学前教育 |
95954 |
102719 |
299795 |
注:特殊教育学生数中包括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2006年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
毕(结)业生数(人) |
注册生数(人) |
| 总 计 |
2379298 |
2874866 |
| 一、高等教育 |
640118 |
622534 |
|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5318 |
7475 |
| (二)自考助学班 |
10320 |
48991 |
| (三)普通预科生 |
|
206 |
| (四)进修及培训 |
624480 |
565862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120518 |
97694 |
| 岗位证书培训 |
169919 |
206039 |
| |
|
|
| 二、中等教育 |
1739180 |
2252332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244382 |
260375 |
| 岗位证书培训 |
260740 |
263386 |
| (一)中等职业教育 |
121795 |
86503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25478 |
13983 |
| 岗位证书培训 |
28140 |
14055 |
|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1617385 |
2165829 |
| 其中:资格证书培训 |
218904 |
246392 |
| 岗位证书培训 |
232600 |
249331 |
2006年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
学校数(所) |
毕业生数(人) |
招生数(人) |
在校生数(人) |
教职工数(人) |
专任教师(人) |
另有其他学生数(人) |
| 一、民办高等教育 |
|
|
|
|
|
|
|
| (一)民办高校 |
17 |
15414 |
24413 |
73307 |
5114 |
3069 |
9045 |
| 本科学生 |
|
675 |
2727 |
7546 |
|
|
|
| 专科学生 |
|
14739 |
21686 |
65761 |
|
|
|
| (二)独立学院(不计校数) |
(5) |
|
3985 |
7913 |
775 |
429 |
|
| 本科学生 |
|
|
3985 |
7913 |
|
|
|
| 专科学生 |
|
|
|
|
|
|
|
| (三)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
246 |
|
|
|
4615 |
1403 |
342772 |
| 二、民办中等教育 |
|
|
|
|
|
|
|
| (一)高中阶段教育 |
90 |
13980 |
9720 |
40015 |
5762 |
3820 |
|
| 1.民办普通高中 |
82 |
12158 |
8498 |
35616 |
5407 |
3616 |
|
| 2.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
8 |
1822 |
1222 |
4399 |
355 |
204 |
|
| (二)初中阶段教育 |
44 |
14428 |
14778 |
57376 |
|
|
|
| 1.民办普通初中 |
44 |
14428 |
14778 |
57376 |
|
|
|
| 2.民办职业初中 |
|
|
|
|
|
|
|
| 三、民办普通小学 |
22 |
5190 |
6808 |
29391 |
1555 |
1271 |
|
| 四、民办幼儿园 |
288 |
12839 |
16700 |
47970 |
7836 |
3840 |
|
| 另有:民办培训机构(不计校数) |
(634) |
|
|
|
11711 |
4301 |
1207499 |
注:1.“另有其他学生数”包括: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数;
2.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中包含民办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
3.“()”内数据为不计校数。
〔教育投入与支出〕 2006年,上海市教育部门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181.6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37.52亿元,区县财政拨款144.12亿元,比上年增长11.22%。
全市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总支出280.8亿元。当年全市教育事业费支出247.53亿元,完成当年财政拨款的136.27%。城市教育费附加支出27.39亿元,农村教育费附加支出2.32亿元,社会事业建设费支出2.24亿元。
全市小学生生均支出10 173.41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2 689.55元),比上年增加1 358.78元,增长15.42%;初中生生均支出11 789.37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3 229.5元),比上年增加1 803.98 元,增长18.07%;高中生生均支出15 091.28 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5 150.97元),比上年增加1 805.02 元,增长13.59%;职校生生均支出10 544.19 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3 042.30元),比上年增加676.13元,增长6.85%;地方高校生均支出21 940.11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10 100.72元),比上年增加1 443.01元,增长7.04%。
市教委部门预算批复数38.43亿元。委属19所高校及中专、中学等平均增长13%左右。从城市附加宏观调控部分安排3亿元对崇明、南汇、金山、奉贤、松江、青浦等县区发展农村教育给予补助,安排1.75亿元用于资助郊区农村和其他经济困难区发展义务教育,安排1 675万元用于人口导入区公建配套学校开办费补助,资助区县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配套学校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学8所、小学7所、幼儿园34所,安排7 996万元用于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回民中学专项补助和支援云南、西藏经费,安排13 390万元用于中等职业技术实训基地重点项目建设,安排7 715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助学金、奖学金。
2006年,市教委通过教育专用税费安排高校专项建设,如安排8 000万元用于上海教育发展十大行动计划,安排6 400万元用于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安排7 600万元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等,帮助高校解决一些急迫问题,改善高校办学条件。
〔教育事业规划〕2006年,本市修改编制了《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上海教育事业未来五年中实现 “六个提升” 的战略目标。即:在视野上,实现从教育系统内部到全社会教育的提升;在体制上,实现学校自身建设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提升;在机制上,实现从硬件建设向软实力提高的提升;在投融资上,实现从单纯增加投入向增加投入、鼓励参与和提高绩效的提升;在人力资源上,实现从吸引国内人才向吸引世界各地人才与培养本国人才并举的提升;在国际交流上,实现从增加合作交流数量向提高教育国际化质量的提升。同时,完成《上海市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编制并经专家论证。根据上海各类教育的发展需求,编制《“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完成《上海高校“十一五”建设规划》。指导督促区县编制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十一五”校舍建设规划》。
〔举办教育论坛〕(1)举办上海教育论坛,论坛主题为“现代化城市:学前教育——人的终身发展的起点”。来自世界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学者、上海各友好城市的嘉宾和教育专家、领导等共350人出席会议。论坛旨在增进学前教育与国内外教育文化的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学前教育先进理论和经验,开放上海学前教育为世界服务的窗口。(2)由教育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行。论坛主题为“大学的创新与服务”,来自国内外各界的代表350多人出席论坛,围绕“21世纪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与经验”、“大学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如何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议题展开研讨。
〔德育工作〕(1)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学习、实践“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开展生命教育试点学校和师德培训工作,组织第三届上海市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总结推广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的典型经验。(2)全市高校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计划。依托教学协作组加强宏观指导,开展教学科研,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3)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完成对上海高校所有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规范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初步形成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日常培训、职业化培训的辅导员培训体系,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5所高校进入第二批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出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办法,规定在岗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必须接受为期400个学时专业培训。研究制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标准》,开展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督查评估。(4)建立10个“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重点培训德育教师的实践研究、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研究、学科德育研究、德育管理研究,以名师带教的研究式培训孵化机制,提高德育教师师德和育德能力。加强班主任及新上岗教师培训,组织全市中小学新上岗的班主任教师代表,参观陶行知纪念馆并举行以“光荣、责任、奉献”为主题的宣誓仪式。
〔教育科研〕推荐申报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共有51项成果获奖(其中1项为合作研究项目),占全国获奖总数(除国防军事教育学科外)255项的20%。区县教育行政领导和中小学幼儿特殊教育教师提供的教育科研成果有10项获奖,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7项。在200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曙光学者中有54人次获得45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年内,全市高校168项科研项目获2005年度上海科技进步奖,占全市获奖总数的51.5%,其中,汤钊猷院士获上海市科技功臣奖。高校27项科研项目获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占全市获奖总数的58.7%,其中吴孟超院士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46项科研成果获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占获奖总数的14.15%。38项成果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建设期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932人,授予学位293人;招收博士研究生157人,授予学位117人;并有25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 400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08项;省市部委级项目92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335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19项。继续加强上海高校E研究院的建设工作。启动上海师范大学的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建设工作,迄今共启动建有E研究院12个。
〔政务信息公开〕(1)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海教育”网站开设“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专栏”:提供市教委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指南;开设信息快速通道,提供“教育概览”等上海教育基本情况以及“政策解读”、“热点解答”等动态办事信息;提供网上办事项目,包括市教委行政许可事项、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网上咨询和网上信访渠道,汇编 “便民问答” 1 000例,基本覆盖市教委对外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2)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高考、插班生招生、专升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各类招生考试专题栏目,向公众提供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考公示、学校动态、咨询服务、信访监督、专家访谈等信息,150多万人次浏览有关信息。结合中小学二期课程改革、高校学生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发布政府相关信息,提供“政策解读”资料。(3)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库”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大类,共20个专题、198个类目。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等。制定《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规范教育类办事项目分类、办事公开内容要素、公开重点事项等。开通形式多样的网上办事渠道。全市56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整合93项办事系统,为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提供网上服务。网站推出“上海市高校学生贷款申请系统”,为高校学生申请、咨询和查询贷款等提供网上“一门式”服务,受益学生4.3万人,贷款总额3.6亿多元。
〔招生制度改革〕(1)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和程序,制定《关于200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开招生入学信息。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2006年,全市21.7万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小学、初中就学,其中,小学新生入学人数10.87万人,初中新生入学人数10.83万人。(2)完善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录取制度等改革举措稳步推进。初中毕业生12.03万人,升学报考人数12万人,录取11.69万人,全市生源高中阶段入学率99%。(3)全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报考人数11.38万人,录取9.15万人,录取率80.1%。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试行“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工作,两校分别录取287和291名考生,完成招生计划的96.3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受到社会、家长、考生、学校等方面的好评。
〔依法行政依法治教〕(1)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对全市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政府职能转变”专题调研。启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梳理行政执法流程、划分内部执法权限、编制职责说明。开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研究,完成4项市政府教育决策咨询课题报告。(2)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审计工作。确定三项工作目标、七个重点领域、四项基本要求和六项自查项目,取得成效。确定规范教育收费8项主要任务和7项主要措施。对2005年规范教育收费的8个优秀达标区县和11个达标区进行奖励表彰。全市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执行收费规定情况总体评价很好、较好的达到90.42%,比上年提高1.39个百分点。年内,未发现严重的招生违纪犯罪案件,高校集中录取阶段市教委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总计2 739 件,比上年下降27.3%,市教育考试院信访数量为5 000余件次,比上年下降60%。(3)加强教育审计监督与服务,推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上海高校校办企业改制工作中176家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各项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任务。完成年度教育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召开上海市教育审计工作会议和第十二届华东地区教育审计工作研讨会,提高教育审计工作水平。
〔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推进“体教结合”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群体体质。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实现竞技体育与学校健身体育协调发展,把学校体育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基础工程。重点抓好整体规划、项目布局、梯队结构和品牌打造以及配套政策等,构建融体育与文化为一体的校园氛围。确立各区县、各学校重点项目重点队,建立奥运后备人才库。设立“体教结合”专项经费,市教委投入500万专项经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课外体育竞赛活动的基础建设,各区县和高校增加专项经费投入。会同市体育局联合组织新一轮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申报、评估工作。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对自愿申报市级体育传统项目的139所学校实行评估。贯彻“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落实到位。以“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为目标,各区县和高校以不同方式发动与组织学生在校园广泛开展各种体育健身和体育文化活动,并选派学生参加了大、中学生市级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体活动。全市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38所,区县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0余所。开设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3个。全市35所承办二线运动队的中小学共向上海专业队输送优秀运动员74人,向上海高校输送高水平运动员19人。全市办二线运动队的中小学代表上海参加全国或国际青少年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者超过50人(次),并在田径、游泳和排球等项目中比赛成绩优异。全市中小学开展各种运动训练,构成全市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模式的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格局与网络。开展全市学生群体健身活动。举办2006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协助世界中学生体育联合会举办2006年世界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开展全市各类学校饮用水安全卫生情况自查工作。加强对高校新生入学体检工作指导。配合市医保局研究制定《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完善近200万学生和婴幼儿的医疗保障。配合教育部开展学生营养午餐现状调查和上海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全市有30所高校、中专校获 “健康校园” 建设优秀奖、110所学校获卫生先进集体。
在中小学校开展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展演过程中,全市19个区县中推荐产生1 000多个新创或新编文艺节目和1万多件艺术作品,近200个优秀文艺节目被选送参加市级展演。完成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全市共推荐艺术特长生267人。举办第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活动,形成市区联动,课内外联动的培训网络,全年共有15万人次接受民族文化培训。开展上海市第四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评选“明日科技之星”20人、“科技希望之星”80人。邀请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代表与“明日科技之星”代表举行“大小院士共话创新”论坛活动。
落实上海市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全市高校近16万大学生参加暑期集中军训,受训率99%。举办高校(高中)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军事理论教学培训班。完成全市在校大学生新兵征集工作。
〔中外合作办学〕贯彻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要求,对全市273个项目和机构所存在的8类问题进行逐一研究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教育部。经复核,6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将被终止合作办学活动。年内,受理中外合作办学申请32项,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完成材料汇总、分析、审定工作并报教育部。加快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国外名牌高校实质性合作,提升上海教育国际竞争力。复旦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研究生院、上海理工大学与英国北方教育集团合作举办中英学院、上海大学与法国工程技术大学集团合作举办上海大学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等三个项目获教育部批准。开展上海金融学院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举办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项目的谈判。
〔语言文字工作〕贯彻《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开展法制培训活动,接受宣传的群众达数十万人次。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依托有关方面创办出版《魅力汉语》和《语言文字周报》,面向全社会提高各层次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开展对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依法开展公共场所用语用字情况的监测,为“十一五”期间建设上海良好语言环境和2010年世博会奠定扎实基础。
〔教育对口支援〕(1)完成上海市承担200名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培训任务,使这些教师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从4级提高到6级至7级,在国家统一组织的HSK考试中100%达标。选派第六批101名优秀教师赴滇支教,在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学历等综合素质方面比上年有所提高。(2)继续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贵州省教育厅和德国赛德尔基金会的合作项目,依托上海市电子工业学校等单位,完成云南、贵州职教管理干部和专业骨干教师200名培训任务。(3)开展“援助型”合作办学。全市14所中等职业学校与云南、新疆、重庆等省市对口支援地区25所学校结对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录取当地农村学生2 500余人。接受对口支援合作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来沪进修,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合作学校任教和担任管理工作。
〔青少年保护和高校安全稳定工作〕(1)制订《上海市中小学校安全风险勘查工作通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5个区400余所中小学的风险勘查工作。 制订下发《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区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完成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文化娱乐场所、民工子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排摸,完成112所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2)会同市公安局,与各高校签订2006—2007年度新一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协议书》,明确责任。制定上海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单位创建上海市平安单位考评指标,结合文明单位申报对平安单位进行检查。(3)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基础教育
〔学前教育〕 贯彻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制订《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06—2008年学前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订上海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等评估标准文件。推进0~3岁幼儿早期教养实验,研究和探索符合0~3岁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早期教养实践,在全市推广国家“十五”重点课题《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关心》的实验成果,为普及婴幼儿早期教育奠定基础。
〔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1)召开上海市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专题报告会,开展系列培训等活动,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立法调研,起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采取措施增强宏观调控力度,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制订《关于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开展9个中心城区与9个郊区对口合作交流,缩小城乡差异,推动和谐社会构建。(2)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全市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520元(提高1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720元(提高160元)。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盲、聋、辅读和工读学校特殊性,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根据区县经济状况,市财政分别给予免除学杂费总额10%~80%的资助经费。加大郊区专项经费投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远郊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步伐。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继续做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3)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及装备现状自查与调研,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随班就读管理,颁布《关于加强随班就读管理若干意见》,开展随班就读实验区评估,召开随班就读工作现场会,加强区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建设,深化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颁布《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展新课程实施试点工作,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4)完成21所公立转制学校的改革工作。开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标准及审批程序专项研究,制定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评估标准,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素质教育〕(1)建立健全素质教育实验常态管理机制,开展学校素质教育实验,做好实验成果的展示和应用工作。推广中小学校在学生发展、课程实施、教师成长、特色传承等方面办学经验,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三位一体”的素质教育体制与机制。(2)修订《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完成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配套数字化平台研制,制订《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办法》,编制《综合素质评价百题问答》,并在全市57所学校开展试点。(3)开展上海中小幼创新人才培养现状及国内外比较分析,从教育体制机制、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实践和科普等教育资源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上海基础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及举措。完成基础教育分课题2个理论研究报告、2个现状调查报告和16个专题报告。
〔教材建设〕(1)开展“二期课改”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形成中小学课堂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学业成就水平监测、教师专业发展监测与评估、学校发展性评估等多项监测与评估方案。推进中小学“二期课改”的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颁发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指导区县做好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加强教材审查制度建设,起草《教材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科普基地与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上海科普教育基地的丰富资源,编制《中小学课程改革利用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实施纲要(草稿)》,从2006年秋季起,首批10个科普教育基地与11个试点区对口开展试点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组织中小学生充分利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学探究学习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为创建节约型社会,2006年秋季起在初中音乐学科试行循环使用教材。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学校课程计划在网上公示,并接受监督。市教委下发《关于本市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教学的调整意见》,将学习重心适当后移,放缓低年级语文学习进度。组织上海市教育信息调查队,开展两次 “减负”调查,并向社会发布调查公告。“减负”公告显示,中小学生的睡眠时间有所增加,学生对减轻课业负担的感受明显。
〔教育督导〕(1)完成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综合督导和公示。形成《关于本市区县政府2005年度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各区县2005年度中小学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情况汇总的报告》和《关于2005年度本市开展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自评公报情况的分析报告》。(2)完成区县教育公建配套建设专项督导。(3)完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督导。共督查19个区县的138所学校的招生工作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138份,促进2006年招生“阳光工程”工作顺利实施。
〔教师队伍建设〕(1)在全市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启动教师教育资源联盟。教师教育资源联盟由四个方面组成:一是机构建设,以师范大学为主,联合相关大学、区县教师进修学院、教育研究与培训机构等,为全市教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提供专业支持。二是课程建设,组织专家委员会,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开发教师教育精品课程。三是师资队伍,建立专家教授资源库,承担师范大学的教师教育、市级培训和区县基层学校巡回指导任务。四是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资源库,实现优质资源互联和共享。(2)制定并实施“新郊区新农村教师学科专业发展”培训方案,帮助农村教师把握新课程教材,改进教学方法,促进专业化发展,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市郊10个区县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接受培训,其中农村初中和小学教师1.5万名。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远程培训”多元培训模式。(3)制定政策,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2006学年招聘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任教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资助津贴。对郊区农村特级校长采取优惠政策,引导中心城区优秀校长到郊区农村学校工作。
〔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就读为主”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并督促各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人数,2006年非上海户籍学生在全市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53%。加强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卫生等方面管理,在教育费附加中拨出专款,用于郊区农民工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拟订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增加经费投入〕2006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的比例达到30%,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4 000万元。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进行测算,制定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随经济增长不断增加。定额标准列入2007年部门预算,并在43所由市级财政拨款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中实行按定额标准划拨办学经费。
〔教育教学改革〕(1)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管理,促进社会与职业教育的沟通,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改革技工学校宏观管理体制,全市技工学校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招生,统一教育教学和学生学籍管理,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管理。(2)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完成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4门学科课程标准的制定和每门学科各两套教材的编写并在新生中实施;制定第一批12门专业教学标准及其105门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标准,启动第二批30门专业教学标准、20门网络课程编制工作,开展42所课改特色实验学校建设工作。构建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教育培训模式,全市7所职业学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依托企业227家,涉及专业40个。(3)加快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步伐。研究中高职相通(“3+2”)职业教育新模式、特殊专业人才培养5年制高职新模式,制订统一的培养目标及整体的完全学分制形式的教学计划,实现中高职有机衔接,提高教育效益,培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与市劳动局共同设计校企合作培养方案,搭建服务平台,进行“技师学院”试点,培养造就一批有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继续推进大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实训设施资源共享方案。研究双师型教师培训方案。组织参与2006年上海职业技能大赛。
〔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建设〕首批立项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已有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现代物流、焙烤、数控技术应用、信息技术(计算机)、电子与通信技术、化学工艺和会计等10个实训中心基地建成并挂牌,另有15个实训中心正在组织验收。2006年审批立项的第二批19个实训中心建设全面启动。
〔帮困助学与专业奖励制度〕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助学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上海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9月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帮困助学制度和专业奖励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帮困助学制度资助学生的对象是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资助内容包括补助学费、教材费和生活费,资金从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费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制度是对每年报考上海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艰苦专业的新生给予专业奖励,资助学生缴付学费。“帮困助学”与“专业奖励”的受益学生数达2.5万人,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2%。
〔社区教育〕推进闸北、静安、嘉定、徐汇、浦东新区等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试点工作,扩大社区教育实验区。年内,黄浦、普陀、长宁3个区被教育部增列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一批市级社区教育实验街道和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得到确定,全市确定 “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 56个、 “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 129个,实验项目遍及全市19个区县。完成教育决策咨询课题《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运行模式研究》。组织专家,对社区教育目的、对象、内容、载体,社区教育运行模式、社区教育评价等开展研究,丰富和发展社区教育实验成果,推进全市学习型社会建设。
〔终身教育〕(1)组织起草《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上海“十一五”终身教育发展规划》(讨论稿)。计划到2010年,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组织有关人员到徐汇、嘉定、闸北等10个区县和国资委、总工会、妇联、劳保局等8个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形成《本市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及若干子报告。(2)组织24个区县、委局和企业单位成立《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组,对《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开展前期调研,完成《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总报告。
〔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2006年是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为提高郊区农村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促进郊区劳动力转移,行动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实施方案,在网站上开设专栏,使“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明确、机构落实、操作有序。(2)建立以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开放实训中心为基地、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培训格局,方便农民培训。(3)在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工夫,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构建企业出订单、培训机构出菜单、政府买单的“三单”联动培训模式,开发培训项目,提高培训实效,促进农民增收和郊区经济发展。年内,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6.8万人,比上年增加4 000多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率67.5%,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高等教育
〔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为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上海国际大都市的需要,落实市政府批准制定的“2+2+X”高校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全市形成以复旦大学为中心的杨浦知识创新区和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中心的闵行紫竹科教园区、松江大学园区和南汇科教园区、若干所办学有特色高校的布局架构。在沪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校园占地面积由调整前的1 107公顷扩大到2 673公顷,校舍面积由调整前的742万平方米扩大到1 308万平方米。经过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以及对大学园区、高校新校区规划和建设,使上海高校办学空间得到拓展,教育资源得到整合和优化,学校布局更加合理。
〔教学工作〕(1)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配合教育部督促学校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参与教育部5年一轮的高校教学工作评估,完成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电力学院等6所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促进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2)开展新专业教学检查。组织900名专家对全市高校186个本科新专业进行检查、汇总和分析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设计本科教学质量问卷,回收问卷8 000多份,以查促建,促进高校加大对新专业的投入和规范管理。(3)开展新建高校教学质量统一测试,对13所高校1.6万名学生进行“高等数学”课期中统一考试,以调查教学成果,提高基础课程教学质量。
〔高校“211工程”建设〕继续抓好重点学科、教育高地以及“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建设,开展中期经费投入的绩效检查。建设“211工程”的三大公共服务体系,即中国教科网地区主干网升级工程、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工程、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工程,逐步形成上海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和系统。配合教育部做好上海高校“十五”“211工程”建设验收工作。积极为上海地方高校争取进入“211工程”行列作准备,组织专家对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开展“211工程”备选高校的调研。
〔研究生教育〕(1)完成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暨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推荐47篇论文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其中14篇论文获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坚持以学位论文作为质量监控的重要抓手,继续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随机抽检与“双盲”评议。(2)启动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区域合作计划的方案研究。组织全市10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7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和2项课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标准的研究。启动2006年度上海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课题25项,参与单位15家。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6个。建设研究生教学开放案例库,启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4个学科的研究生教学开放案例库的重点建设工作。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主要面向哲学、社会科学等人文学科,重点资助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具有价值的研究内容。(3)协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4)继续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对12家培养基地和11家与之合作的高校进行实地调研;在市教科院开设“上海研究生创新教育”网站。(5)在第10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新增上海电力学院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50个博士点,增列1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108个硕士点。
〔实施“名教师工程”〕鼓励教授上讲台,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作为一项基本教学制度。2006年,全市49名教师获第二届市级教学名师奖,7名教师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实施第二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并已立项299门,深化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模式等方面的改革,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推进双语教学、启发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积极培育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增加优质课程资源。上海高校已拥有8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384门市级精品课程,完善国家、市、校三级精品课程网络体系。
〔高职高专教育〕组织多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协助组,研究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政策框架。从微观研究、中观研究、宏观研究三个层次展开全面研究,已确定《技术本科课程特性研究》《技术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标准研究》等11个研究课题。继续开展上海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完成对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职学校的评估工作。推进高职实践基地建设,高职高专院校参与建设的17个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民办院校的14个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全部通过中期检查。完成第二期实训基地和教学高地建设项目以及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申报工作。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校办产业〕(1)推进高校后勤质量体系建设的普及工作,举办上海高校后勤管理体系建设第三期培训班,20余所高校的37位后勤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启动上海高校后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申报工作,开展对符合申报条件高校的质量体系验收审核工作。会同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修订和完善物资采购招标、评标、采购、质检和到货验收工作规范,明确要求各种物资必须引入政府质量检测手段,确保安全、卫生;要求配货管理中心和各高校后勤部门执行教育部、市政府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降低中间管理成本,杜绝指令性配送;完善业务员、管理员廉政自律签约机制。(2)根据教育部“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原则,全市20多所市属高校进行校办企业的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全覆盖、高质量、按节点、保稳定”工作要求,至年底,完成对全市20所高校389个企业全面的清产核资,开展市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研究制定学校规范化管理方案,得到教育部领导和市有关部门肯定。
〔毕业生就业〕(1)2006年,上海高校毕业生12.93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1.88万人,本科毕业生5.44万人,专科(高职)毕业生5.61万人。截至10月底,上海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91.38%,其中研究生就业率96.66%,本科生就业率91.56%,专科和高职生就业率89.13%。与上年同期相比,毕业研究生就业率比上年高0.04个百分点,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比上年低1.62个百分点,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率比上年低2.23个百分点。(2)推进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按照《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高校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举办职业咨询师专业水平认证项目,高校共有440人参加职业咨询师初、中级水平培训,230人取得初、中级职业咨询师证书,50人赴香港各高校实习交流。开展职业发展教育课程建设,制定《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学大纲》《活动设计方案》以及职业发展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成立上海市高校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会,形成工作研讨交流机制。加强科学研究,提高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水平。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职业咨询专业岗位模型分析研究》等课题研究,组织高校申报21项课题和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优秀论文。(3)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落实各项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农村、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经选拔,179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62名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1200余名毕业生到市郊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工作。全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对100多个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项目提供资助,创业项目和人数均比上年明显增加。
撰稿 徐钦福 宣念蜀
审稿 沈晓明